作者:吕海峰
据《重庆时报》报道,“我们承诺的与用户实际使用的网速相差甚远,是普遍现象。这就是所谓的假宽带。”近日,重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网络运营商技术主管向记者透露。
2012年,中央电视台的《每周质量报告》就曾经报道,“用户花高价包了6兆宽带,在上网高峰时测速却只有0.29兆。一些宽带网络服务提供商背弃独享宽带、保证网速的承诺,把有限的宽带资源分卖给尽量多的用户,以摊薄运营成本。”这一报道立刻引发了网上、网下的高度关注。
时隔4年,运营商独家书写的“宽带不宽”故事,本不应该再上演,如今却又由网络运营商技术主管再次曝出了宽带“缺斤短两”的新闻,这不禁让人如鲠在喉。
究其原因,不外乎有三:一则,我国的宽带运营体系,除了一级宽带运营商外,还有许多大大小小的二级、三级宽带运营商,以及小区宽带运营商等。显然,这样一个多层级的运营体系,再加上层层“转包”,宽带“缺斤短两”也就“应运而生”了。二则,老百姓没有相应的技术手段去调查核实自己的网速到底是多少,更难以知道自己付费的宽带到底是独享还是共享。所以,对于一些运营商背弃独享宽带的承诺,老百姓即使有所怀疑也难以查证。三则,目前的法律对于运营商的规制还远远不够,在运营商的权利、责任、义务方面都比较模糊,以至于即使宽带“瘦身”东窗事发,也难以有效追究运营商的责任,最后往往是大事化小甚至不了了之,让消费者愤怒又无奈。
然而,无论何种原因,“宽带不宽”其实与商品市场上的假冒伪劣属于同一个性质,已经涉嫌违规经营乃至欺诈。为此,一方面,相关部门要通过不断地宣传引导,逐步教会消费者如何判定网速是否符合签约要求,并学会保存证据,从而赋予消费者更多与运营商博弈的砝码;另一方面,相关执法部门须进一步加强对网络服务行业的监管抽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施以惩戒,不断加大其违法的成本。此外,行业主管部门也应进一步考虑如何引入竞争,打破市场垄断。
归根结底,面对“宽带不宽”,相关部门只有亮出监管利刃,切实促使运营商树立起依法经营的意识,不敢再越雷池一步,才能真正保护宽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吕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