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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强通告”:宣传普法,并不是没有其他办法

2018-01-08 15:38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2018-01-08 15:38:58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作者:责任编辑:王营

  作者:李勤余

  6日,昆明永昌派出所张贴出的一张通告在朋友圈热传。近期,该派出所辖区内出现了小额信贷、金融资讯、网上理财等公司,这些公司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打架等情况,也使得多名群众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因此永昌派出所以通告方式提醒广大群众,并强调对待非法讨债始终秉持“零容忍”执法理念,坚决予以打击。

“史上最强通告”:宣传普法,并不是没有其他办法

  这本是一件关心群众,为民服务的好事,为何会引来热议,甚至非议?原来,通告正文外题头位置加上了“凡是销毁此通告者,一律治安拘留”字样,格外引人注目。相信,派出所的本意是维护法制尊严,积极打击犯罪,然而其所采用的方式却有值得商榷之处。

  什么样的行为将会被“治安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因此,“一律”治安拘留销毁通告者,于法无据,这也是导致非议的原因所在。

  此事在网络上迅速发酵之后,公安局方面反应及时。7日,昆明西山分局发布声明,表示对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正视并及时纠正,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应该说,西山分局的声明敢于正视问题,不回避、不推诿的态度值得公众点赞。同时,永昌派出所在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也是不容置疑的。措辞上的过激、不妥之处,归根结底,也是处于对于广大群众的关心和爱护。正因如此,不少网友在这张“史上最强通告”下纷纷留言,支持永昌派出所的民警,并对他们的行为表示宽容和理解。

  只是,撇开“为民除害”的一腔热血不谈,我们更应反思的是,普法宣传,是否只有动用“史上最强通告”一途?与其游走在违规的边缘,公安民警不妨开动脑筋、集思广益,运用更多既能符合时代需求,又能取得良好宣传效果的方式方法。比如说,能否在微信上开通永昌派出所的公众号,提醒辖区内的群众关注,并转发消息?又比如说,能否在辖区内与电信等部门积极合作,通过官方渠道向群众群发短信,宣传注意事项?总而言之,初心虽好,一旦在具体举措上出现问题,实在是得不偿失,令人惋惜。

  “史上最强通告”给我们留下的深刻思考还在于,结果正义与程序正义同样重要,缺一不可。打击网络、金融诈骗,为群众所喜闻乐见。但要达到这一正义的目的,必须通过符合法治精神、法定程序的手段,不然在执法过程中极有可能出现事与愿违的不良后果。永昌派出所若能通过此事,在保持为群众谋福利的初心的基础上,在工作方法上多做探索、多加尝试,则善莫大焉。如此一来,便可化争议为动力,为群众办更好的好事、实事。(李勤余)

[责任编辑:王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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