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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品牌,不要一个个倒在金钱的“石榴裙”下

2018-01-09 18:21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2018-01-09 18:21:41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作者:责任编辑:陈城

  作者:陈鸣默

  在华北地区,驴肉火烧是大家所喜爱的传统小吃,大大小小的驴肉火烧店也遍布在华北的各大城市,一如“沙县小吃”“兰州拉面”,声名远扬。“河间驴肉火烧”是拥有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称号的、具有数百年历史的小吃,因此这些店铺,也多以“河间驴肉火烧”作为卖点。

  然而在坊间,经常传出不要去吃驴肉火烧的声音。原因无他,以现有驴的养殖成本和数量,根本不够支撑起庞大的驴肉火烧消费市场。今天(1月8日),媒体的调查揭秘,坐实了坊间的这一传闻。

  报道里,在被冠以“中国驴肉火烧之乡”的河北河间,多个乡镇存在熟食加工黑作坊,他们所加工的“河间驴肉”多不含驴肉,而是由骡子肉、马肉甚至猪肉,加上驴肉香精以及其他添加剂煮成。这样的“驴肉”价格低廉,一斤在20元左右。

  就此次媒体调查结果来看,恐怕大家所吃到的绝大多数驴肉火烧,用的都是调查中所说的用其他肉替代熬煮所制成的假“河间驴肉”。因此,有一个问题亟待明确,这些熟食加工黑作坊,是怎样生存下来?毕竟,坊间传闻不会空穴来风,而每日数吨的假驴肉流出,也不可能被掩盖的天衣无缝,为何监管部门就发现不了?

  从报道中来看,有关部门并非没有做过努力。当地食药监部门负责人对假驴肉并不讳言,多年来当地相关部门针对驴肉制品也开展了多次打击行动,但现实情况并不如人意。报道中的这些黑作坊,基本都没有营业执照,现场照片显示生产制作条件极其恶劣,多在民房里进行。

  执法部门并非没有强力依仗,掺假掺杂是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可为何多次监管的效果依旧如此?如此大规模制售假驴肉行为还需要靠媒体调查暗访,个中问题,恐怕还需当地监管部门自查并改进了。

  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是一个长久性问题,并不能只靠一次监管或者一次专项执法行动解决。如何让执法成果落实长久,并非没有途径。比如建立食品从业负面清单制度,对曾经出现过制售假驴肉的从业者、从业地点,实现定时定点周期性排查;比如加大对当地参与食品运输、乃至货物运输的货运公司的常态化检查,控制假驴肉流出的可能性……方法并不是没有,若河间有关部门愿意沉下心去,做好同假驴肉打拉锯战的准备,此次引发关注的假“河间驴肉”事件,就有可能不会发生。

  现实经验告诉我们,劣币驱逐良币最终只会造成对品牌的伤害,过分逐利不会带来品牌的长远发展。当年的金华火腿如此,现在的“河间驴肉火烧”也是如此。

  真假驴肉,对于绝大多数消费者而言,是难以区分的。现时的食品安全环境,本身已经动摇了消费者对市场信心。正是基于此,唯有在“河间驴肉”的流通上,严控质量把好关,让消费者吃上安全放心的真“河间驴肉火烧”,才是有关监管部门的应行之举。而这,也是维护好“河间驴肉火烧”这块百年品牌的题中之意。(陈鸣默)

[责任编辑:陈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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