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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明星董事”值得期待

2018-01-29 16:41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2018-01-29 16:41:40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作者:责任编辑:陈城

  作者:盘和林

  近日,中国联通连发12篇公告,宣布公司董监事会拟提前换届,在13人的董事会中,百度、阿里、腾讯、京东等外部投资者获得了6个席位的提名。8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有3人来自中国联通,另外5人均为中国联通这次混改引入的战略投资者。

  始于2017年的中国联通混改是我国央企混改中的新样板,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央企混改中分量最重、力度最深的一次国企改革,其不仅引进了BAT(百度、阿里、腾讯的合称)等战略投资者,而且新引入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约35.19%,真正形成了混合所有制多元化股权结构,均超出市场预期。此次改组董事,来自战略投资者席位中的李彦宏、熊晓鸽等“明星董事”,基于“声望机制”等因素,应会对中国联通结构优化产生深远影响,令人期待。

  众所周知,国企改革的最终出发点和目的都是提高国企的效率。实践证明,单一的国有产权或国有产权独家治理的企业,在效率上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国企混改,引入高效率、产权清晰的非公有资本,与国资组建成为共同体,达成产权混合后利益上的“同舟共济”,将促使非公有制经济通过参与董事会决策等形式,监督、提升“混合所有制”国企效率,从而让产权所有者缺位的国有资本实现“搭便车”提质增效目的。

  因此,国企混改的成败最核心在于“同股同权”,基于股权进而实施决策是企业现代治理的根本性前提,也是优化国企决策的根本性保障。联通混改的最大亮点就在于,将超过35%的股权比例让渡给民营企业。外部投资者有没有董事会名额的问题也很重要,如果想改革得彻底,必须有董事会名额。如今中国联通董事会中近乎一半的外部投资者提名,充分彰显了我国国企改革的魄力与决心。

  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构。董事会制度在公司治理机制中居于核心的位置,在公司的日常经营中,股东的绝大部分重大决策都是通过董事会来贯彻的,董事会执行着股东的意志,然后再将这种意志转变为公司的战略决策。

  从联通此次改组董事会的公告来看,充分体现了联通混改构建多元化董事会的初心与诚意,直接引入李彦宏、熊晓鸽等“明星董事”进入联通董事会,在席位数量上和董事质量上,都在公司法层面保障了战略投资者在董事会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这些“明星董事”,也会珍惜自己在公众中的“声誉”,而不是物质利益,从而避免其成为“花瓶董事”“橡皮董事”的可能性。

  窃以为,中国联通的混改方案是一个华丽的开幕,对于其他国企优化董事会结构,建立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混合所有制治理机制影响深远。(盘和林)

[责任编辑:陈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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