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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艺“原抄”绝非繁荣文化的原创正途

2018-02-02 15:07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2018-02-02 15:07:43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作者:责任编辑:陈城

  作者:司马童

  最近,韩国政府通过了两项“强硬”政策:《文化内容产业振兴法修订案》和《音乐产业振兴法修订案》。届时,如果再有国外综艺节目“抄袭”和“山寨”韩国文化产品,韩国相关机构便可据此向外交部等机构提出协助要求,进行跨部门协同合作。没想到此消息一出,引发了中国网友的点赞支持。

  韩国综艺“立法治抄”,中国网友为何点赞支持?从网上的热议来看,原因其实很简单,用网友说的一句话就可以解释:“某些综艺照搬照抄国外节目太明显,吃相实在太难看。”韩媒近几年报道的《尹餐厅》《请回答1988》《孝利的民宿》等节目被外国抄袭的新闻,形成了一种凭据所在。

  文化产品当然需要引进、借鉴,这也是一种文化互通、取长补短的方式。比如,2012年湖南卫视通过买入韩国MBC电视台《我是歌手》的版权,一举令音乐综艺成为了国内综艺节目中的“王牌”;而此后,浙江卫视和湖南卫视又分别从韩国购入《奔跑吧兄弟》和《爸爸去哪儿》等节目的制作版权,也都大获成功,不仅拓宽了综艺节目的横向发展,还加深了国内观众的纵向视野,每次高达千万的版权费用,也同时让韩国相关电视台获得了收益。

  然而话虽如此,对于任何国家来说,繁荣文化的真正抓手,还是要坚持走激励原创的这条正途。综艺节目等文化产品鼓励原创、遏制“原抄”,其实我国早有动作。2015年4月,北京市高院公布了《关于审理涉及综艺节目著作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了综艺节目模式是指综艺节目创意、流程、规则、技术规定、主持风格等多种元素的综合体,综艺节目模式属于思想性的,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而其中的文字脚本、舞美设计、音乐等构成作品的,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可这些动作真正作用于国内的各个综艺节目中了吗?答案是否定的。各电视台和网络平台制作综艺节目时,“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原抄”的捷径被堵,就换种方式再进行抄袭。故而,近几年,观众的视野里有很多同质化严重的综艺节目。除此之外在娱乐节目中宣传和弘扬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的节目,我们称其为“综艺节目中的清流”,可见这种在同质化节目中脱颖而出的综艺,有多难能可贵。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外综艺祭出“立法治抄”的狠招,何尝不是促使我们去发挥传统文化优势,进行自我创新的另一种动力呢?

  需知,“山寨”别人的综艺节目,绝非繁荣国家文化建设的正途。更何况,国情不同,观众的欣赏趣味也不同,人家的东西未必都值得奉若圭臬。表面华丽的节目或许只是“金玉其外”,热闹火爆的内容也可能只是“文化垃圾”。

  整治综艺节目的胡乱拿来之风,该从基础做起,去思索和力推中国优秀原创队伍不断壮大的强本之道。(司马童)

[责任编辑:陈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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