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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公共场所劝阻吸烟者孤立无援

2018-02-02 15:13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2018-02-02 15:13:07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作者:责任编辑:陈城

  作者:史洪举

  近日,北京朝阳区一家涮肉店里,一位女士就餐时发现隔壁桌几位食客在抽烟,向店内工作人员反映无果后,该女士录制视频曝光此事,其间遭到一名抽烟男子阻挠。31日,朝阳区卫生计生监督所等部门对涉事饭店进行调查,经了解,该饭店对食客控烟劝阻无效后,未要求其离开,也未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举报。并且,该饭店无控烟管理制度,禁烟标识上无投诉举报电话号码。

  为推动控烟工作,相关部门已针对公职人员等特殊群体出台了禁烟规定,很多地方也出台了地方控烟规定。如新闻事件发生地北京,就有于2015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规定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室内环境、室外排队等场合禁止吸烟,违者最高将被罚款200元。

  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再仅仅是道德义务,而是已经上升到了法律义务。那么,任何人就有了劝阻、制止乃至举报在公共场所吸烟者的权利。这不是“多管闲事”,也不是矫情,这是依法对自身正当权益的维护。甚至可以说,劝阻他人吸烟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的“见义勇为”,这体现了公民的道德义务。近日,郑州市某医生劝阻老人吸烟“导致”其死亡被判无责事件,就是最好的例证。

  随着公共场所禁烟宣传力度的加大,很多烟民已经也意识到要在公共场所自觉“戒烟”,但仍有少数烟民在公共场所吞云吐雾,给他人带来影响。特别是在饮食、聚会场所,烟和酒往往好像还是拉拢感情的必备品。此时,无论是不想遭遇“二手烟”侵害的人,还是热心公益者,其主动站出来劝阻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值得称赞。

  不过,目前因《全国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尚未公布实施,部分公共场所的禁烟机制也未被完善,那些劝阻吸烟的仗义执言者,总显得有些孤立无援。原因来自两方面:一是很多人认为此事与自己无关,对吸烟的抵触感也较弱;二是一些公共场所的管理经营者缺乏控烟的底气,不愿意得罪前来消费的顾客,生怕劝阻顾客吸烟会招致投诉,失去客源。

  由此观之,公共场所禁烟绝非易事,改变劝阻吸烟者孤立无援的窘迫局面,还需要相关部门付出更多努力。除了持续宣传引导,提升公众的自觉控烟意识外,还要强化对公共场所吸烟违规者的惩戒,让公共场所的管理者严格履行控烟义务。如此对公共场所吸烟者形成多重压力,让公共场所吸烟行为成为“另类”,放能让劝阻吸烟者挺直腰杆,没有顾虑。(史洪举)

[责任编辑:陈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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