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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撤梯案”官员受访时吸烟是透支公信力

2018-02-05 18:30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2018-02-05 18:30:41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作者:责任编辑:王营

  作者:李勤余

  1月23日,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两文印店工人在楼顶安装广告牌时,城管执法人员以违规施工为由将梯子撤走,之后工人欧某在用绳索下楼时不慎坠亡。2月1日,参与协调此案件的郑州市航空港区管委会党政办副主任李某接受媒体采访。他反复强调,执法人员有玩忽职守的过错,将依法办理,但执法人员“撤走梯子不是要摔死这个人”。

“城管撤梯案”官员受访时吸烟是透支公信力

  此前,“城管撤梯案”在舆论场上引起热议,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涉事人员究竟为何要撤梯,他抱有怎样的心理动机,这些真相能否大白于天下,还有待相关部门的调查。这位副主任的一家之言,具有多少可信度,尚不得而知。但网友们从对他的采访中发现的一个细节,却值得玩味。

  在采访视频中,该领导身后的墙上贴着醒目的“禁止吸烟”标识,然而他手上却拿着烟雾缭绕的香烟,前面放着大大的烟灰缸。众所周知,早在2013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领导干部不得在禁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在其他有禁烟标志的公共场所要带头不吸烟;要把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公共办公场所禁止吸烟。从这位领导在镜头前如此“自然”的表现,显然完全没有把上述规定放在心上。

  于是,一面是领导侃侃而谈,为“撤梯案”相关人员的行为百般辩解;一面是领导在镜头的注视下,公然蔑视禁烟标志和相关规定。就算该领导的话语确系发自肺腑,情真意切,其错误行为也无异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将自身本应代表的公信力销蚀殆尽。

  须知,之所以要求领导干部在公共场合禁烟,就是因为党政机关在社会上有示范、标杆的意义。而政府官员代表人民行使公共权力,他们的一言一行都与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试想,一个将国家规定视若无物的领导干部,又会起到怎样的示范作用?“撤梯案”中相关人员玩忽职守的行为,很难不让人联想到这位干部在镜头前的“表演”。

  更重要的是,采访镜头代表着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背后则是广大人民群众的雪亮眼睛。受访者的态度本应是真诚、恳切,甚至应是谦卑的。舆论监督的作用,正在于此。可是,这位官员面对采访者的“霸气侧漏”,不仅是缺乏礼貌的表现,更是其日常工作作风的生动体现。“撤梯案”所引起的严重后果,人所共知。然而,镜头前的干部非但没有丝毫悲痛、歉疚,反倒气势逼人,实在令人咋舌。

  何况,正如前文所述,揭露案件真相离不开细致的调查和权威的认定。既非当事人肚中的蛔虫,这位干部凭什么一口咬定,其“不是要摔死这个人”?明知失去梯子后的工人将会面临生命危险,当事人仍一意孤行,这一事实不容否定。依靠想象和推测,就敢妄下断言,又谈何依法办事?如此现象,值得重视和警醒。

  在禁烟标志下吸烟,一幅画面就此定格,成为公信力被透支的象征。在深感黑色幽默之余,我们更应认识到,普及法治观念、推动依法治国,仍然任重而道远。领导干部本应以身作则,身先士卒,可是该领导在镜头前的本色演出,却提醒着每一个人:要让“撤梯案”的悲剧不再上演,仅靠惩戒相关人员是远远不够的。树立法治观念,让领导干部带好头,才能治标、治本。(李勤余)

[责任编辑:王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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