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司法改革让“打官司”更贴心

2018-03-13 09:52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2018-03-13 09:52:53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作者:责任编辑:王营

  作者:赵成君

  立案登记制作为司法改革的重头戏,在今年的法院工作报告中被重点提及,它的实施让“立案难”成为历史,让人民群众打官司变得更加便利、维护合法权益更加及时。

  什么是立案登记制?

  简单说,立案登记制就是对当事人提交到法院的起诉材料仅作形式审查,只对法律规定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进行一般性核对。再通俗点,只要“看上去”符合要求的,都能实现当场立案。

  以往人们到法院打官司,或多或少都会遇到立不上案的问题。许多律师和当事人很疑惑:我的材料明明已经准备得很完整齐备了,怎么法院还是说不符合要求,迟迟不给立案呢?案件连法院的门都进不了,还谈什么公平公开公正?这是因为在立案审查制条件下,法院往往会对起诉的要件进行实质审查,甚至还有一些要对事实、证据进行更加深度的审查,事先“预判”一下,这就导致在客观上一些案件被挡在了门外。

  实行立案登记制之后,情况变得完全不一样了。立案登记制实施第一天,在北京朝阳区法院,有位律师拖着一个拉杆箱,里面装的是满满一箱的起诉材料。据这位律师事后讲,他原本对这些案件能否立上案并没有抱多大的期望;一百多件案件,能有二三十件立上就已经算非常不错了。可出乎意料的是,短短十几分钟,拉杆箱里的一百多件案件全部顺利登记立案。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实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全国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超过95%,“立案难”得到根本解决。

  但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接踵而至。立案登记制实施后,一些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急剧增长,结果造成大量案件积压。要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是通过内部挖潜,提高办案效率;另一方面是将一些简单、清晰、小额案件通过调解、仲裁、行政裁决等非诉讼途径快速解决。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两年多来,全国各级法院大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充分发挥非诉讼纠纷解决渠道的作用。2017年通过审前调解分流的案件达186万余件,调解成功率接近50%。

  有人又会问,调解达成的协议,如果对方反悔了怎么办?

  别着急,司法改革已经替您准备了“一条龙”解决方案。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不存在强迫调解、虚假调解等违法情形,法院一般都会在很短的时间内作出确认有效裁定。万一有当事人拒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另一方就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了这层保障,谁要是再想反悔,可就得好好掂量掂量了。

  2017年,全国法院共受理司法确认案件19.8万件,确认有效16.3万件,分别同比增长了13.5%和6.6%;但申请强制执行的仅不到3万件,同比下降了40.8%。可见,只要配套改革举措及时跟进到位,纠纷解决的效率一定会明显提升。

  所以,司法改革就是要让当事人“打官司”变得更容易、更便捷、更公正,同时也更加贴心。(赵成君)

[责任编辑:王营]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