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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修改IPO门槛,让资本市场激活创新企业

2018-04-03 17:08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2018-04-03 17:08:58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作者:责任编辑:王营

  作者:盘和林

  3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称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转发。按照《证券法》规定的程序,报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宣布修改《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和《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创新企业不再适用有关盈利及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发行条件。

  此次改革要求先从试点企业开始。首先,试点企业在行业上有一定的要求。少数符合国家战略、掌握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属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且达到相当规模的创新企业会被作为试点企业。

  同时,此次改革的核心是淡化盈利门槛,并不是人们所认为的降低IPO门槛,而是用市值和收入更为科学地评价一个创新型企业是否能够上市。企业门槛要求,已在境外上市的大型红筹企业,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人民币;尚未在境外上市的创新企业(包括红筹企业和境内注册企业),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且估值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或者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

  此前,国内很多企业选择赴美上市,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国的A股对于上市公司的盈利指标的硬要求将其拦在A股之外。由于商业模式的原因,该类创新性企业在发展初期主要是跑马圈地,都是采取“先争取用户,再谋求盈利”的发展路径,资金需求大,通过不断地“烧钱”来抢占市场份额,亏损并不是个别现象。

  其实,对于创新型行业,重要的并不是今天亏损了多少钱,而是未来究竟能赚多少钱。现在的大量投入虽然会形成账面亏损,但是在未来几年会体现出收益。企业处于这种发展的关键期,最需要资金支持,但是无法满足国内A股的盈利要求,只能寻求到国外融资,最终导致企业在中国创造利润,却对美国投资者负责。

  此次证监会对于IPO的改革,为处于高速发展期的众多创新企业开了绿灯,让他们在市值和收入达标的情况下,不必达到盈利硬指标就能够在我国的A股成功上市,募集到公司发展所急需的资金。

  此次改革,同样是IPO核准制向注册制逐步转变的重要一步。

  美国的注册制,基本理念可以概括为:政府不应该也没有能力对证券价值进行判断,只要企业信息充分披露,能否发行由市场来判断。美国对于上市条件的监管松,所对应的就是对信息披露的监管紧。美国证监会要求企业从投资者角度出发,对披露信息的内容和多寡进行判断取舍,详略得当,便于投资者阅读理解。尤其是风险披露,更需要详尽全面,充分揭示“明疾暗患”,便于投资者进行风险判断。如果出现信息造假等情况,公司会受到非常严厉的处罚。在美国,证券发行成败的关键不在政府,而在市场。

  在市场经济的今天,我国政府正在逐步推进将市场体系引入股市,逐步提高市场在股市中的重要性,此次IPO的改革正是非常明智、关键的一步。其实,市场对于创新企业是有非常大的投资热情的,投资者普遍看好它们的未来发展。此次改革去掉盈利门槛,不仅让创新型企业能够成功上市募集资金,同样满足了大量国内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活跃了A股市场,让更多的资金流入到高新技术产业。

  国家大力倡导创新,鼓励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IPO制度改革无疑是对这些创新企业的有力支持,让资本市场真正为其发展“输血”。这次改革,能够拉动创新企业的进一步发展,给它们营造更好的资本环境和融资渠道。(盘和林)

[责任编辑:王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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