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路灯不亮”根在监管“失明”

2018-04-08 15:06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2018-04-08 15:06:33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作者:责任编辑:王营

  作者:李泽熙

  从中央纪委、湖南省纪委交办的一起信访举报入手,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纪委“顺藤摸瓜”调查,发现当地农村太阳能路灯项目部分质量低劣,刚装不久竟过半数“失明”,或者存在数量严重短缺、采购价格虚高等问题。

  近3个月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纪委、监察委在近600个太阳能路灯项目中发现“腐败利益链”线索近200条,约谈、诫勉谈话、立案查办包括多名县级领导干部在内的400多名公职人员和工程承包商。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是重要抓手。可如果连村头的路灯都不亮,难道要让百姓摸着黑创业,黑灯瞎火地致富?

“路灯不亮”根在监管“失明”

  根据记者的采访,村里太阳能路灯“失明”的问题,村民反映了很多次,可就是没人来解决,“这次多亏了纪委来查灯,我们再不用摸黑走夜路了……”这话听起来有点心酸,更让人感到气愤,查灯不亮何时竟成了纪委之责?如果不是一封信访举报信,使得这些在惠民新兴项目上的腐败窝案得以查处,试问这些村民还要摸黑走多久?

  “失明”已久的路灯,伴随着涉案者主动交代、退赔赃款而重新亮了起来。如何保证它们能够亮得持久,还需要通过去除权力寻租的空间、堵住公共资金建设和采购的漏洞,查处腐败点亮群众心中的明灯。

  为了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国家在涉及村容村貌的数个方面,开展了新兴惠民工程,包括人居环境升级改造工程、乡村旅游富民工程、乡村公路、农网升级改造工程、乡村文化建设工程等等。在勤政为民的村干部眼中,这一项项惠民工程就是自己大有所为、为民服务的舞台,而在那些蝇营狗苟、小腐巨贪的腐败分子眼中,一项项国家投入变成了能让自己雁过拔毛、刮骨吸髓的唐僧肉。

  以此次太阳能路灯腐败窝案的查处为例,保靖县扶贫办给某村安排的20万元路灯项目资金,有11万元被虚报冒领;花垣县一部门4名干部集体私分能源项目“回扣”资金110万元;永顺县纪委在跟踪资金流向时,发现有部分路灯项目资金最终转到了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的银行账户上……本意为照亮村民回家路的太阳能路灯项目,却成了虚报冒领、围标串标、价格虚高、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灯下黑”腐败窝案。

  此次发生在湖南的太阳能路灯腐败案件,正如同此前央视曝光的甘肃折达公路考勒隧道质量问题一样。这些滋生于民生领域的腐败案件,无论是对工程质量,还是对百姓生活造成的影响都是显而易见的。很多问题明眼人一看便知,可为什么就是长期得不到查处,为什么群众长期反映问题得不到反馈?出问题的到底是当地官场生态,还是监督问责的执纪链条?如果监管一再“失明”,那么不亮的将不仅是路灯,更可能危及亮在百姓心中的明灯。

  从一封举报信牵出“太阳能路灯腐败案”四百余人,可见当地纪委监督执纪的信心和力度。诚然,公共领域治理可能存在盲区和参照标准的缺位,但这绝对不是纵容监管“灯下黑”的理由和借口,各级基层干部也应当明白“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道理。(李泽熙)

[责任编辑:王营]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