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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信息壁垒,让违法犯罪记录与惩戒真正挂钩

2018-05-22 17:17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2018-05-22 17:17:56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作者:责任编辑:王营

  作者:堂吉伟德

  日前,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人民医院一辆救护车在执行急救任务时和一辆小型货车相撞,致使救护车上的脑梗患者头部受伤。事故发生后,家属才知道救护车司机张某无证驾驶,其驾驶证几年前因毒驾被注销。这让家属质疑,救护车到底是“救人”还是“害人”?

  救护车作为急救工具,加上人民医院的公益属性,都意味着其从业者具有公共性,为公共资金供养的“公职人员”。因而,救护车司机的入职门槛,除了要有符合驾驶条件的资格证书,还应对其道德品行和遵纪守法的情况进行严格的审查,以确保从业者拥有良好的职业操守。然而,一起车祸事件却带出“救护车司机几年前毒驾被注销驾照”,开车救人的司机却是“无证驾驶的违法者”,医院对该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审查明显存在疏漏之处。

  虽然张某入职时提供了身份证和驾驶证,驾驶证显示有效期到2020年,但显然医院在入职审查时采取的是“一锤子买卖”,并未进行过定期审查。于是,张某2011年被强制戒毒两年,仅在2013年提交过身体证明之事,得以隐瞒。其驾驶证被注销,医院也浑然不觉,仅以“一直在开车”作为“符合驾驶资格”的理由,而忽略了动态变化,是导致“毒驾无证者”继续驾驶的主要原因。

  如果不是此次事件,估计该无证驾驶者还会继续开着救护车“治病救人”。救人者本身是“病人”,医院管理上的漏洞难辞其咎。而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救护车驾驶人员的毒驾和驾照被注销的记录,该如何实现社会化共享共用,迅速被用人单位所知悉,并能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实现系统而有效的机制保障。

  近日有媒体报道,河南省开封市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宋某因刑事犯罪被判5年,服刑期间工资和住房公积金均正常发放。由于判决书中显示宋某的身份是“农民”,导致判决书未被送到其所在单位,没有第一时间掌握具体信息。类似案例还有很多,很多公职人员因触犯刑律而被判罪,却因判决书未能送达单位,无法实现“信息通报”,从而导致行政处分等措施缺失,造成管理上的缺位和失位。

  从更大的范围看,此事件暴露出身份不实、信用记录缺失等体系问题,“人的管理”远未能达到安全与规范的要求。若有完备的信息共享机制和诚信惩戒制度,违法犯罪者的信息能实现共享共用,继而达到定其审查与联合惩戒,那么类似于“无证驾驶”的现象,就会得到很好的杜绝,而“带罪领饷”和“带病提拔”的问题,也能得到很好的预防。

  无论是毒驾被吊销驾证继续开救护车,还是服刑期间发空饷,都暴露出信息共享方面的缺失。就时下来看,一方面要打破信息壁垒与樊篱,实现信息的共享共用。尤其是违法犯罪的信息,要做到第一时间上网、通报和送达。另一方面,要建立刚性的信息审查和使用制度,促成各信息使用单位和管理主体做到常态化的收集、整理与使用,对工作疏忽和遗漏的行为,要给予必要的追责和问责,将违法犯罪记录与应有的惩戒真正挂钩。(堂吉伟德)

[责任编辑:王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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