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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提高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2018-05-25 17:18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2018-05-25 17:18:06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作者:责任编辑:王营

  作者:苑广阔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结合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推广浙江好的经验做法,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提高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图为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马家弄村
  浙江省在美丽乡村建设方面,为什么能够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高度肯定?这和其推进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有着直接的关系。浙江以往很多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卫生环境令人十分不满意,面临“成长的烦恼”,农村建设和社会发展明显滞后。“有新房无新村”“室内现代化、室外脏乱差”“垃圾无处去、污水到处流”等现象十分突出。但现在再看这些地方,完全可以用天壤之别来形容,山清水秀、翠竹掩映、街道整洁。所有这一切,都是在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战略的春风吹拂之下实现的,是各项工程共同推动的重要成果之一。

  有了这样的宜人环境和乡村风貌,不但当地村民的生活环境、生活质量会得到大幅度的提高,而且也为乡村发展提供更多可能。比如,村前修建的空地可以停放村民和外地游客的车辆;农村卫生环境、基础设施的改善,可以为发展乡村旅游奠定基础等。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不仅仅对当地居民生活环境的改善大有帮助,同时也是在为农民就业提供机会,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具有深远影响。

  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浙江经验”,有哪些值得全国其他地方借鉴学习的地方呢?用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说,首先一点就是要因地制宜、精准实施,不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虽然只有短短几句话,背后却含义丰富,大有深意。对于不同省市、不同地区而言,其生态等客观条件以及当地居民的生活习惯等都各有不同,因此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不能随便套用固定的模式,照搬某地的做法,而是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进行创新创造,一切以当地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中心。

  习近平总书记之所以强调不能搞“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其很大程度就是担心有些党员干部在工作的落实过程中不从当地实际出发,不为当地群众的切实利益考虑,只想着自己的政绩,记着“面子”而忘记“里子”,搞一些浮夸而无实际用处的东西。这不是我们真正想要的美丽乡村建设,也不可能实现真正的乡村振兴,更不可能得到广大农村居民的支持。

  建设美丽乡村实现乡村振兴,离不开广大农村群众的积极参与,因此必须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在建设美丽乡村的过程中,要通过积极的宣传引导,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同时要通过那些已经取得成功的村庄的示范作用,调动村民的积极性。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相辅相成,互有侧重又彼此补充,在共同的努力下,实现乡村发展,增强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苑广阔)

 

[责任编辑:王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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