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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舞太高调”:扰民为何“集体无意识”

2018-05-28 18:05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2018-05-28 18:05:34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作者:责任编辑:王营

  作者:杨朝清

  近日,陕西西安市王女士反映称,现在每天傍晚7时多开始,就有一拨人在楼下小广场跳舞,音乐声特别大,“一直持续到晚上9点多,声音太大,娃学习的时候,只能把窗户关严。有时候太热了,想开窗透气也不敢,开空调又太凉,把人弄得没办法了。”

  随着中考、高考的逼近,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再次引发社会关注。广场舞并无原罪,但它带来的噪音却常常令人不满,不仅会带来身体上的不适,也会带来精神上的痛苦,引发居民关于广场舞的焦虑与矛盾。

  广场舞发展得如火如荼,根源于它满足了中老年人多元化的精神诉求与情感需要。这些活动为退休的老年人提供了“老有所乐”的渠道,并能帮助他们锻炼身体、愉悦身心。但由于社区内公共空间的匮乏,许多中老年人就在楼下小广场跳舞,一部分人的乐此不疲,却引发了另外一部分人的反感与不满。

  不同的人们具有不同的“意义之网”,这决定了人们对待同一事情的不同态度。热爱广场舞的中老年人们,喜欢自娱自乐,放松自我;反感广场舞的居民们将广场上跳舞的中老年人们标签化,甚至污名化。这也不禁让人疑惑,为何跳广场舞与普通居民生活的矛盾如此不可调和?

  这很大程度上源于一种“公地悲剧”。开放、共享的小广场是一种公共资源,城市居民中的每个人都拥有对其的使用权,但又没有权利阻止他人使用,当有人倾向于过度使用时,就容易造成资源的枯竭,在这里则是造成别人权益的被侵犯。在这样的语境下看高调的广场舞,不论是“破窗效应”下的失范感染,抑或“别人都这样我不这样会吃亏”的“囚徒困境”,你推我挡,法不责众的背后,自弹自唱的广场舞终成浩荡之势。

  喜欢广场舞没有原罪,但不能没有边界、没有节制。为了追求所谓的效果,音乐的声音越开越大;为了自己方便,有的中老年人想什么跳广场舞就跳什么……作为以兴趣爱好为纽带的趣缘群体,这些爱跳广场舞的中老年人们形成了利益共同体,拥有很强的群体认同,在面对外界质疑批评的时候,她们习惯性“抱团”,为自己的失范行为找各种各样的理由。

  面对扰民问题,热爱广场舞的中老年人们为何“集体无意识”?一方面,在于参与者众多,每个人失范的情节很轻微,降低了参与者的道德压力与心理负担;另一方面,在一个陌生人社会,广场成为一个失范的隐匿空间,每一个参与者,社会位置与具体角色都是隐蔽的,这也为失范行为提供了生存空间。

  但任何公共空间都应有其自有的秩序,不能任由部分人自弹自唱,也不能顾此失彼。只有明晰边界、强化规则意识,给广场舞戴上“紧箍咒”,不同利益群体的正当利益诉求才能兼顾。(杨朝清)

[责任编辑:王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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