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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造假案的警示:政绩观转型任重道远

2018-06-25 14:42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2018-06-25 14:42:54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作者:责任编辑:王营

  作者:堂吉伟德

  近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对山西省临汾市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件作出了判决。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负责人对此表示,16名涉案人员毫无法治观念,违法妄为,一些地方和单位片面追求政绩,不在污染防治上下工夫,却在监测数据上动手脚,损害了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和人民群众利益,最终只会害人害己。

  在环境保护成为国策多年,“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具有广泛共识,环保风暴持续深入开展多轮,一批又一批官员因环保不力而被问责追责的背景下,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现象依然不时发生。这其中固然有涉案人员法治观念淡薄的因素,但根本原因还是扭曲的政绩观在作祟。一些地方未正视保护不力等问题,沿袭着“欺上瞒下”的惯用伎俩,最后落入法网。

  惩治的结果固然令人拍手称快,印证了“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基本道理。不过,令人忧虑的是,尽管有诸多造假案例作为警示样本,但追随者依然层出不穷,用前赴后继来形容也并不为过。终其原因,不外乎两点,一是造假由来已久,且程度严重。以最能反映政绩的GDP统计数据为例,内蒙古、辽宁、天津等地都曾出现了系统性的数据注水,在行业和区域还相当严重。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东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检查统计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介绍,国家统计局执法检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数据发现,天津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内蒙古开鲁县、辽宁西丰县违法企业平均虚报率分别高达56倍、10倍和6.7倍。

  二是惩戒机制的高压效应并没有形成,造假获利大于违法成本。事实上,“数字出官”和“政绩数据化”的结果,催生了“统计数据”的造假。如果“纸上功夫”可以替代实际努力,并且有极大的晋升机会,那么造假的冲动就始终难以得到遏制。正是由于具有利益的相似性,遏制因素也大多乏力,为造假行为催生了广泛的土壤,很多地方和单位才敢在环保问题上突破底线,继续走“不治污预防,只动监测数据”的老路,甚至是表面上环保口号喊得震天响,背后却为污染行为站台背书。

  “先污染,后治理”的政绩观,可以算作“经济利益至上”的典型,也是政绩观扭曲的真实写照。一些地方官员对污染行为听之任之,出现“我走后,哪管他洪水滔天”的短视化和功利化做法,就是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效益和政绩资本。表面上看,环境污染的主体在企业和市场,实际上却在政府的导向与干预机制,最终归结为其秉持什么样的政绩观。注重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污染行为就会面临着强大的政策堡垒和干预阻力,在一个地方几乎难以存续,反之则可能一路畅通并成为“座上宾”。

  这样的反差既体现在个案上,也体现在地方发展的理念上,一个污染企业在甲地无法通过环评审查,而到了乙地却可以混得风生水起,实际上就是政绩观不同造成的差别。由此可见,政绩观对行为方式具有主导作用,也是环保理念能否得到执行的重要决定因素。

  虽然山西省临汾市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已尘埃落定,但其引发的反思却并未结束。这表明,政绩观转型任重道远,同时在政绩观的校正与纠偏机制上,还需要持续发力,将外部压力转化为地方主政者的自觉,继而形成“造假必惩”和“终生追责”的常态化制度。如此,才能让为官者心存敬畏,恪守底线。(堂吉伟德)

[责任编辑:王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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