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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行业“帮忙代捡”的行为有悖法理

2018-06-28 15:15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2018-06-28 15:15:40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作者:责任编辑:王营

  作者:陈广江

  据报道,前几天,贵州省贵阳市某乘客把一部苹果手机掉在了出租车上,谁料失主寻找手机时,当事出租车司机声称“交3000元就能找回来”。原来,这是出租车行业的“帮忙代捡”服务,即乘客有贵重物品掉在车上,出租车司机就打电话叫人来“碰巧捡到”,双方通过倒卖这些遗失物获取暴利。这样,事后追究起来,甚至调取监控,司机也可以推说东西是被后来的乘客拿走、自己不知情。

  某些出租车司机为谋取不义之财,打电话让人来“帮忙代捡”,既规避风险又能牟利,可谓煞费苦心、机关算尽。根据《民法通则》,有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的规定,而将公共场合的遗失物、遗忘物据为己有的行为,民法上称为“取得不当利益”。不管贵阳市这起事件是否为个案,这种有悖法理的“帮忙代捡”现象都应引起行业和相关部门的高度警惕。

  当事司机“拾金而昧”的手段狡猾而且隐蔽,但聪明反被聪明误,如果不是这次的失主非常确定手机丢在了这辆出租车上并联系上了当事司机,“帮忙代捡”这一行业黑幕可能一时无法揭开。也许是爱财之心无法阻挡,也许是屡试不爽后得意忘形,面对失主的千元酬谢,当事司机依然有喊价三千元的底气。从司机的说法看,他的底气是因为“帮忙代捡”服务已较为成熟,甚至形成了一定规模。而他口中“帮忙代捡”者公开发名片招揽业务的场景,更着实令人震惊。

  出租车行业作为城市的特殊窗口,是城市文明的重要载体,它直接体现了城市的有序管理水平、精神风貌和市民的综合素质。所以,出租车行业的营运秩序、出租车司机的素质、态度,在某种程度上直接关系到一个城市的形象,出租车上的遗失物品,司机应当拾金不昧、主动奉还,这才是合乎情理而且守法的举措。但是,若司机“拾金而昧”,不仅涉嫌违法犯罪,还影响了行业形象和城市形象,于情于理于法都不容。

  人要守住道德底线和法治底线。否则,无论犯罪手段多么隐蔽,最终只会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帮忙代捡”黑幕被曝光后,相信涉事出租车公司及相关部门会介入调查,给社会一个交代。除此之外,各地也应该引以为戒,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出租车行业人员的素质,如加强宣传、增加巡查、开通微信监督投诉通道等,消除这些不文明的现象,而这,也离不开广大市民的配合与监督。(陈广江)

[责任编辑:王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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