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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婚不许摆酒席?权力要克制越位的冲动

2018-07-04 12:48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2018-07-04 12:48:32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作者:责任编辑:王营

  作者:杨鑫宇

  日前,贵州省天柱县政府有关婚宴的行政规定,让其站在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在天柱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的该县规范城乡居民操办酒席行为的指导意见中,将婚嫁酒、丧事酒以外的酒席定为“违规酒席”,要求不准操办。同时还“别出心裁”地对婚宴的细则做出了两项十分具体的规定——文件要求“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再婚除初婚方可操办酒席外,另一方不得操办。”

  这份指导意见一出,便遭到了网友的批评。有人说,这是对复婚、再婚人士的歧视;也有人说这是教条主义、形式主义的典型表现;还有人认为,当地政府把手伸得太长,管得太宽,逾越过了政府权力的界线。

  面对舆论的质疑,贵州省天柱县政府有些“委屈”,天柱县文明办主任解释道:“出台这个指导意见,是深入农村开展调研,听取群众意见后做出的。绝大多数群众认为,现农村办酒名目繁多,打工务工有些余钱,多花在了送礼上,有苦难言,希望党委政府能出面规范引导,倡导节俭办酒,减轻群众负担。”

  这样的解释并非毫无道理,移风易俗也并非易事。然而,如果以行政强制的方法来推行,就可能落入行政权力无限扩张的怪圈,引发群众的不满,而无法真正解决农村基层的社会问题。

  诚然,在某些农村基层地区,确实存在着酒宴“异化”的问题,不乏有一些人打着操办婚丧嫁娶的旗号,通过酒宴大搞排场,给原本就不富裕的乡亲们带来的一定压力,而铺张浪费、虚荣攀比等问题也时有发生。这些现象的存在,确实令人困扰,也理应通过移风易俗的方式得到妥善的解决。

  对中国人而言,结婚摆酒,既是千百年来沿袭至今的习俗,也是人情社交之中稀松平常的事。鉴于地方喜宴大操大办的陋习,一些地方针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出台了一些规定,希望他们率先垂范,改变陋习。而对于普通人而言,筹备婚事与婚宴,更多是个人私事,即便倡导婚礼新风,也应该以尊重个人权利为前提,而不是以“红头文件”的方式加以强制性的规定。政府拥有的行政强制力,应用于执行法律法规与公共事务,而不是对群众私事强加干预。解决地方喜宴大操大办的陋习,就要从根本上扭转人们的观念,通过积极的宣传引导让人们自发地认识到酒宴文化的问题。单纯采取强制手段禁止老百姓摆酒,恐怕只会带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结果。

  行政权力无法解决一切问题,而权力的使用也应当节制审慎。不合理地使用权力,反而有可能激化社会矛盾。因此,对各地政府而言,在解决农村酒宴泛滥之类的陋习时,应以更长远的目光和更节制的姿态施政,最终实现移风易俗的目标。(杨鑫宇)

[责任编辑:王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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