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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嫌弃“李志式”维权

2018-07-06 18:46 来源:光明网 吴晋娜
2018-07-06 18:46:09来源:光明网作者:吴晋娜责任编辑:王营

  作者:吴晋娜

  近日,微博上最热闹的话题之一莫过于知名音乐人李志向《明日之子》主办方维权的事件。

  与以往侵权事件中甲乙双方你方唱罢我登场的架势不同,有网友评价李志的这场维权更像是一场“悲壮的单口相声演出”,也有网友评价他的言行显得“咄咄逼人”“斤斤计较”“一点儿都不文艺”。

  作为一个音乐人,正确的维权姿势应该是什么?应该如何看待这种公众眼中的“较真式”维权?

  这样的“李志式维权”

  7月3日早晨,知名音乐人李志在其个人微博“南京李志”上发布了一篇文章《关于<明日之子>》。

不要嫌弃“李志式”维权

  李志微博

  在文中,李志称6月30日播放的《明日之子》第二季中未经授权翻唱了他的歌曲,且该选手由第一季的冠军选手毛不易所推荐。不巧的是,2018年初《明日之子》全国巡演洛阳站中,毛不易也曾未经授权翻唱他的歌曲《关于郑州的记忆》,当时毛不易在微博中道歉。

  李志微博发出后,立即成为微博上的热门话题。有网友评价,《明日之子》屡教不改,已经成了“侵权之子”。目前为止这条微博阅读量已经超过1000多万。随后《明日之子》的出品方之一霍尔果斯哇唧唧哇娱乐文化有限公司发布了一条声明。

不要嫌弃“李志式”维权

  哇唧唧哇公司的回应声明

  哇唧唧哇在声明中,主要包含两个内容,一是巡演和第二季中的两次版权纠纷都与毛不易本人无关,拒绝舆论的恶意捆绑;二是,年初巡演的版权责任由演出责任方承担,第二季中歌曲的版权问题已经于节目播出前与版权方达成相关共识。

  这则声明发布后,因为文中的一些“疑点”,李志的怒火彻底升级了。哇唧唧哇的声明重点放在李志在文中提及毛不易,虽然没有明说,但是言语间认为他有恶意捆绑炒作的行为。这样的“锅”,让已经在内地民谣圈具有一定江湖地位的李志感到忍无可忍。

  第二个让李志不满的,是哇唧唧哇称在节目播出前已经与版权方达成共识。然而,实际上李志方面是在节目播出后的第二天(《明日之子》节目为录播,录制与播出有一定的制作时长),也就是7月1日才收到一位自称名为“文静”的主办方负责人要求版权授权的邮件。然而,哇唧唧哇在声明中却“打脸”说,这名人员并不是其员工。

  李志的不满并没有得到他想要的尊重和道歉。随后,李志的维权节奏也发生了变化。他开始在微博上用自拍视频的方式,向哇唧唧哇的负责人龙丹妮,以及其他负责人各种喊话,都始终没有得到对方的回应。

  7月6日,他公开了自己经纪人与自称是活动主办方工作人员的电话录音。在这段录音对话中,名为 “小文”的工作人员,称自己是属于艺尚春公司,她负责《明日之子》的所有音乐版权问题。从她与李志的对话中可以得知,艺尚春是《明日之子》巡演的“联合运营”公司,主办方其实还是哇唧唧哇公司。她称,《明日之子》巡演中,仅在洛阳站存在侵权问题,且目前只有李志的歌曲版权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电话录音公布后,《明日之子》方面又被“打脸”。微博认证为歌手赵雷经纪人的“小齐不冥想”的微博主随机表示,在洛阳巡演中,赵雷的《成都》也被侵权翻唱,且赵雷的版权代理公司一直在跟所谓《明日之子》的主办方进行沟通,要求公开道歉,且补偿相应授权费,提出诉求之后,对方石沉大海,问题至今没解决。因此,觉得和李志一起加入针对《明日之子》的维权大军。

不要嫌弃“李志式”维权

  歌手赵雷经纪人在微博表示,同样被《明日之子》侵犯版权,且至今未给予解决,与《明日之子》方面的说辞打脸

  此外,赵雷方面还确认,在《明日之子》洛阳站、杭州站等多场巡演中,歌手钟易轩多次翻唱赵雷的歌曲《成都》,且都没有得到版权方的授权。李志还表示,同时被侵权的还有知名音乐人尧十三和树子。哇唧唧哇作为《明日之子》主办方,不但在节目和巡演中没有得到相应歌手的授权,还作为发行方,把现场巡演曲目制作成数字专辑在网络音乐平台进行售卖,从中获利。

  音乐人维权的“正确姿势”

  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音乐圈的资深音乐人站出来维权。远的有汪峰,在旭日阳刚春晚走红后,禁止旭日阳刚在商演中演唱其原创歌曲《春天里》。近的有高晓松,直接发微博称北京卫视综艺节目《跨界歌王》使用其歌曲《恋恋风尘》未经授权,且播出中未标明词曲作者。

  虽然李志在国内民谣界地位不俗,但是相比汪峰和高晓松,在大众眼中,他的知名度并不如前两者,他的维权方式确实更加激烈,更加的“异于常人”。他通过自拍自采的方式,利用网络传播的力量,用一起音乐维权事件,掀起了一次网络舆论热潮。

  在李志维权的同时 ,反面的声音相应出现。

  一些人认为,李志是蹭在《明日之子》和毛不易的热度,尤其是一些毛不易的歌手粉,或者《明日之子》的节目粉。

  还有一些人认为,李志的维权表现太过咄咄逼人,认为他证据充足的话就去法院告主办方好了,该要赔偿就要培养,对方该道歉就道歉,法律的问题就用法律解决,没必要在微博上天天叫嚣。

  作为音乐人应该怎样维权,本来也没有规范和标本可言。然而,从目前音乐版权在使用中的大环境而言,“李志式”的网络维权方式,的确是一种最为有效,且能够推动整个音乐版权行业健康发展的方式。法律维权固然重要,但通过公共媒介和舆论的方式进行维权,则能起到更加深远的社会效应。

[责任编辑:王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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