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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筹丧葬费:肇事者的民事责任必不可少

2018-07-18 11:44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2018-07-18 11:44:20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作者:责任编辑:王营

  作者:堂吉伟德

  7月8日,四川省中江县106省道继光路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私家车与一辆机动三轮车迎面碰撞,造成三轮车上4人当场身亡,私家车上2人受轻伤。7月10日,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私家车的车主在网络上众筹丧葬费。24岁的车主杨龙称:“赔不起,不想进去坐牢,请大家帮我。”当天晚些时候,杨龙已经筹集到23900多元。随后,轻松筹平台关闭了筹款链接。

  大众筹资或者集体筹资,主要用于支持大病救助、灾害重建、竞选活动、艺术创作、设计发明、科学研究以及公共专案等。在我们身边,例如水滴筹、轻易筹等众筹平台,以公益和慈善为主,它们有着感人的公益场景设计,并且操作简单。类似的众筹几乎每天都能在朋友圈中看到,也或多或少地获得了人们的支持。众筹平台,也成为众多陷入困境中的待助者获得社会救济和救助的重要方式。

  作为民间自救的一种有效方式,这种源于国外的众筹融资模式已算得上风生水起。不过,我国的众筹模式中,融资支持者少,并且角色更像是推广平台,多数众筹活动也更像是一种营销手段。

  须知,众筹的最根本出路,在于要保证筹资项目的真实性以及所筹资金的安全性。要以诚信为基石,最大化保证众筹本身的公益性和正当性。否则,过多过滥的项目发起后,饥渴式的营销会透支公众的信任。

  对于原本就处于起步阶段并且信任度不高的众筹活动来说,无论是发起者还是平台方,都应基于道德底线,恪守审慎和宁缺勿滥的原则,保持高度的严肃性,不可儿戏化、宽泛化。也不能违背众筹最基本的公益属性和弱势救济等道德属性,成为非道德行为的帮凶。如果不对此加以重视,无疑会对发展中的众筹活动造成致命伤害。

  此次,众筹平台上车主的众筹丧葬费做法,就是儿戏化的不负责行为。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性死亡,肇事者须承担赔偿等民事责任,是一种具有法定意义的惩罚效应。民事责任既可以教育当事人,也可以警醒其他人,彰显法律的权威。若违法行为可以用众筹的形式获得外界救助,实现违法成本分摊和风险化解,无疑会助长投机行为,甚至为违法犯罪行为撑腰。

  虽经舆论关注和监督,众筹丧葬费的行为最终未能持续,众筹金额止步于二万多。但是,借位于知名平台筹款成功,说明众筹平台的审查把关责任还没有到位。参与众筹项目审核的人员,一定程度上缺乏道德审查的统一标准,若此状况不加以改善,则众筹之路就难言乐观。(堂吉伟德)

[责任编辑:王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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