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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行为规范值得点赞,但别成“空中楼阁”

2018-07-24 16:08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2018-07-24 16:08:53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作者:责任编辑:王营

  作者:默城

  不准课上不讲课下讲;不准要求学生和家长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谋私利;不准让学生家长批改或让学生代改作业……7月23日,陕西省西安市教育局发布了《西安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规范》。

  西安这次的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规范,不仅细致全面严谨,而且很多方面都触碰到了当下中小学教育的痛点,比如体罚学生、有偿补课和错误对待家长等现象级的社会问题。这样的教师行为规范用制度化来疏解痛点,并为学生健康成长、校园和谐状态和教育合理平稳运行保驾护航,确实值得点赞。

  不过也要认识到,类似的教育行为规范在现实空间中也并非少数,可是实施效果往往不如人意,呈现出“规范存在,但落实皆无”的状态。所以,教师行为规范出台之后,也需要真正落实,别让其成为“空中楼阁”。

  拿有偿补课来说,2015年7月5日,教育部出台《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划出6条“红线”,包括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等,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现象将重点查办。现在,大多数地方也都在严查有偿补课。但是,各地中小学不同形式的有偿补课仍然不绝,很多运行主体就是在职教师。在这种高压禁令之下,一些地方有偿补课的费用也随之水涨船高,给相关学生家庭带来了严重的负担。

  这种现象背后,一方面是禁令本质上“雷声大雨点小”,只有表面上的严苛,却难以在现实中畅行,并得到全面落实;另一方面,板子怕是要打在家长学生对应试教育的焦虑和家校关系呈现出的权力生态不平等状态上。这些因素叠加在一起,构成了教师行为规范真正践行的最大障碍。

  对于前者,西安此次的教师行为规范已有一定的疏解路径,其明确了相对健全完善的惩处机制。《规范》指出,对违反本规范的教师,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党员教师违反上述规定的,还要给予相应党纪处分。当然,这样的惩处机制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比如可以借用学生和家长的力量,形成对教师相应的制约机制,形成一种权力层面的平衡,让教师的错误行径最大程度显现出来,将此规范对教师行为的客观制约效用发挥到最大。至于后者,根本上还是要培养教师行为规范得以践行的现实土壤,营造规范而公正的校园气氛。上述的权力制约机制,也是这土壤培养和气氛营造的一部分。

  此外,还应在日常的教学活动中,引导学生培养积极健康的价值观念,使之对教育活动中教师和家长的行为产生理性认识。这一点到位,将会铸造起教师行为规范践行的现实根基,现有的“空中楼阁”问题,才能在此过程中逐渐消解。(默城)

[责任编辑:王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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