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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医疗最低消费,违法又失德

2018-08-09 16:43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2018-08-09 16:43:09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作者:责任编辑:王营

  作者:余明辉

  贵州省网友7月30日反映,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人民医院附近一卫生室玻璃门上,挂有“打针输液请进60元起”字样贴纸。因涉及设定医疗最低消费,该医院的做法随即引发关注。针对此事,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举报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称,经核查,张贴提示最低消费字样贴纸的行为属实,此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相关部门将对其进一步调查处理。

  这些年,关于最低消费的新闻我们并不少见,诸如餐饮等最低消费现象在经过社会的一再挞伐,职能部门的一再打击后,已经减少了很多,因此像新闻中这样设置医疗最低消费的,鲜见又戳心。它不但挑战人们的观感和底线,更违法又失德。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但在此次的医疗最低消费事件中,相关经营者却通过设置不合理格式条款的方式,强制确定医疗消费限额,无疑是一种霸王条款。这既是对医疗市场自由、公平秩序的破坏,也是一种典型的公益机构违法经营行为。

  经地方有关部门初步调查,涉事医院是一所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这般盈利冲动,凸显的是有关经营者急切的利益追求。医者仁心,任何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都应以病情、用药情况为限计算费用。要求打针输液费用超过60元的病人才可进入注射室,是对社会公认的道德底线的践踏,更不符合医者的基本行为准则。其性质无疑是恶劣的,是对本就身体不适的患者的再次伤害。

  因此,面对医疗最低消费事件,不管是从维护社会公德还是强化法规严肃性的角度上来说,都应把这一事件的恶劣影响降到最低,斩草除根,在处理好此事件以外,调查有没有更深层的原因,随即进行严肃、公开处理。

  通过这一事件,当地有关方面也要深刻反省,在医疗消费的额度规定上,是否还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管理不力和空白?在餐饮等最低消费问题被明确为霸王条款而全面禁绝的背景下,为何还会出现?(余明辉)

[责任编辑:王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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