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舒圣祥
据美国《洛杉矶时报》报道,全球零售业巨头沃尔玛,同意拿出6500万美元(约4.5亿元人民币)来达成和解,用以结束持续近十年之久的关于“上班时不给收银员提供座位”的集体诉讼。如果这个和解条款被执行,将有近10万在职的以及在2008年后离职的加利福尼亚沃尔玛员工获得这笔赔偿款。
在我们的印象里,很多工作是需要站着的,收银员只是其中之一。沃尔玛认为,员工需要在商场内四处走动,座位会降低收银员工作效率,进而影响公司收入,顾客也更喜欢他们站着。最早起诉沃尔玛的员工妮莎,则认为沃尔玛违反了当地“在工作性质允许的情况下,员工可以获得合适的座位”的法令。
这个官司之所以持续十年之久,既说明双方分歧大,也说明此事绝非黑白分明。沃尔玛认为设立座位会降低公司收入,起诉的员工考虑的是在不影响自己收入的前提下,自己坐着工作的权利。沃尔玛最终愿意赔钱,或许只是不想继续再费时费力地耗下去了,耗费的事件成本,也许比6500万美元还要多。
现在,沃尔玛虽然承诺会在当地试点为收银员提供座位,但仅限“那些自己提出想要座位的员工”。所以此后当地沃尔玛的收银员,大概依然不会每个人都有座位。倒不是因为企业强势员工弱势,而是不给座位自有其经济道理,并非企业的刻意刁难或者职业歧视:企业不可能不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多数员工也不希望企业利润变差,因为那也有损员工的利益。
6500万美元的赔偿,听起来的确是很大一笔钱。可是分摊到10万职工,资历最老的员工拿到手的,也不过一千美元。尽管看起来,有总比没有好,但也得考虑,起诉企业,也面临失去工作的可能性,或者因为企业利润下滑面临工资减少的风险。
沃尔玛的事传到国内,多数人的回应很理性,都认为集体起诉企业的做法不值得效仿。把企业想象成血汗工厂,把企业家都想象成周扒皮,那种时代早该过去了。只要不是强迫劳动,人们选择就业的权利不受限制,劳动者当下的选择,对自己而言就是最好的安排。
基于自由选择的市场交易,对交易双方来说都是互利的,劳动者比如收银员,站着工作固然辛苦,但其付出了劳动也得到了收入,企业家承担了风险也获得了利润。保护劳动者权益当然没错,但也要防止侵害自由交易的本质,使得市场经济失去该有的活力。沃尔玛为不给收银员座位赔偿6500万美元,这事虽然发生在美国,但对我们来说,也不失为一个很好的反面教材。(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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