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广江
10月19日,河北省石家庄市职工服务中心接到电话,获知一家大型商业银行规定女职工如果生育,无论头胎、二胎都要向单位申请。如果女职工没有被批准就怀孕,只能“二选一”——要么实施医学流产,要么接受处分。近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总工会的及时介入下,该商业银行停止了女职工怀孕审批报备制度,此前被侵权女职工的工作和待遇已得到恢复,怀孕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又见荒唐的“怀孕审批”,又在肆意践踏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令人稍感欣慰的是,在工会的介入下,用人单位很快意识到了女职工怀孕审批报备制度的违法性和严重性,及时废止了奇葩规定,怀孕女职工的权益得到了保障和补救。
叫停“怀孕审批”,让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是工会的分内之事。《工会法》中明确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可是,现实中各地类似“排队怀孕”“怀孕审批”等奇葩规定屡见不鲜,甚至成了一种职业潜规则。面对这些奇葩规定,有些怀孕女职工来不及向当地工会反映就被单位直接辞退,有些职工绕开工会,已经与用人单位对簿公堂,各地工会难以全部覆盖侵害职工权益的事件。
因此,叫停“怀孕审批”等奇葩规定,不能靠工会单打独斗。要厘清问题根本,寻找最有效的解决方式。“排队怀孕”“怀孕审批”等现象为何迟迟无法消失?一些用人单位为何明知这些规定违法悖德,还执意如此施行?深究这些问题可以发现,当前的法律法规对侵犯女性生育权的违法行为,缺乏有效约束,违法成本太低。而且女职工怀孕生育,的确会增加用人单位的运营成本,在教育、医疗等女职工较多的行业,扎堆生娃会令用人单位吃不消。
在全面落实二孩政策的语境下,终结“怀孕审批”等奇葩规定更显得紧迫。保障怀孕女职工的权益的最有效方式,不是靠某个部门或组织就行,而要靠多方合力。对那些变着花样剥夺女职工生育权的企业,政府部门、妇联工会、当地媒体等监督,都应积极介入,大幅提高用人单位违法成本,使以身试法者付出代价。如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让涉事单位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从更长远的角度看,一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促进性别平等的政策措施;另一方面,还要通过公共政策适当减轻用人单位的成本和压力,用实实在在的利益引导用人单位尊重女职工。(陈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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