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钟的
11月27日,针对部分考生提出的“高考英语成绩倒加分”“考试成绩与日常成绩相差较大”等问题,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作出说明,表示根据答卷试评情况,发现部分试题与去年同期相比难度较大,为保证不同次考试之间的试题难度大体相当,决定面向所有考生,对难度较大的第二部分(阅读理解)、第三部分(语言运用)的部分试题进行难度系数调整,实施加权赋分。其他试题未作调整。
高考成绩“倒加分”,获得了比卷面分更高的分数,网上刚开始流传这种说法时,舆论尚且将信将疑。毕竟,高考事关社会公平,兹事体大,况且不久前还有河南考生称成绩“被掉包”实为谎报的乌龙事件发生。然而,浙江省考试院的解释,却是谁都没有想到的操作——这一次,确实是评分方法的临时调整导致了这场分数争议。
按照浙江省新高考规则,英语为必考科目,考生每年可以考两次英语,一次在下半年(11月初)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另一次则在6月与语文、数学高考同期进行,考生可以选择较好一次成绩计入总分。
应该说,这番改革是打破“一考定终身”的积极尝试。受考生考场发挥、心理状态甚至身体状况影响,考试结果难免存在偶然性,允许多次考试并以最佳成绩计入总分,对考生而言无疑是一大利好。不过,其前提是不同考试的难度相对一致。此次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调整部分试题的难度系数、实施加权赋分的理由也在于此——本次试题难度较大,会削弱高考英语考两次的意义。
浙江省考生对“赋分”并不陌生,因为7门选考科目(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技术)的最终成绩是通过等级赋分来确定分值的。简单地说,就是为了消除选择不同科目的考生之间无法比较与衡量的问题,根据卷面成绩按比例划定等级,根据等级对照赋分,计入高考成绩。不过,以上“赋分”针对的是选考科目,而英语并不在其列。
因为这次英语考试“太难”,所以临时决定“加权赋分”,不得不追问一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如此操作的依据是什么?比如,为什么只调整部分试题?加权的具体操作方法又是什么?为什么不提前向考生说明,征求社会意见?更何况,为了几次英语考试难度一致而调整考生分数,看似是为了公平,实际上却人为地制造了更大的不公平。
高考是选拔性考试,其公平性并不是追求“皆大欢喜”,而是要体现出区分度。在一次考试一张试卷的时代,考试区分度通过设置合理的难度系数即可实现;而在实施改革以后,还要考虑到多次考试难度系数相一致的问题。维护考试公平的复杂程度明显加深了。
这次浙江临时调整英语赋分,导致一些学生的分数劣势得到弥补,出现“倒加分”的情况,但另一些学生本可以通过这次考试确立的竞争优势,却因为“加权赋分”的神操作而大打折扣。再说,一张试卷的不同试题虽然在内容上未必有紧密联系,但就考生时间分配、精力分配而言,却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调整部分难题的赋分,对那些花费时间精力做难题的考生是否也是一种不公平?
近年来浙江推行的新高考改革,在全国范围内都称得上领风气之先。改革过程中,难免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涉及的考生也会产生不适感。比如推行选考制度后,考生们感觉物理难度过高,更倾向于选择其他科目,而“敢于”选择物理考试的考生学业水平普遍较强,就会出现激烈的“高手间”的竞争。因为等级赋分制,也可能导致平时成绩较好的学生在物理考试中拿低分的问题。
对此,浙江省及时调整政策,比如要求高校强化对选考科目的限定性要求,很多专业只有选考物理才能报考。不管怎样,这些改革和调整措施都是公开的,并在事先告知公众和考生,充分尊重了考生的选择权。
然而,此次对英语进行“加权赋分”,完全是阅卷期间作出的临时决定。如果没有大量考生在网上质疑,是不是考试院就不会及时给出解释?高考政策调整,不仅是教育升学考试制度的调整,更是利益的调整和分配。无论如何,让好学生考上好大学,让不同学业水平的考生各有所属,才是考试制度理应坚守的本分。改革允许试错,但承担试错成本的不应该是普通考生。
高考改革要深入人心,既要拿出符合教育规律和人才选拔规律的方法,也要坚持公平性和便利性原则,争取最广泛的民意支持。而高考改革要保持公信力,最关键的是坚守规则意识。如果规则的制定者和执行者都做不到这一点,习惯于拆东墙补西墙,制定和实施规则存在随意性,就难免进退失据,让民众感到困惑和失望。(王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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