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于立生
证明我是我,咋就这么难?黑龙江绥棱县女子秦驰,因曾改名,办理社保遇难题。该县人社局就是不给办。日前,该局副局长刘文喜表示:工作人员将对秦驰提供的证明材料,到相关单位实地考察,10个工作日内,再给出处理意见。
这事儿说起来并不复杂。秦驰曾用名秦莉,后改为秦驰;但工作单位并轨后,单位还是沿用的老名字“秦莉”在给她发工资。曾在该局前身劳动局留档的《职工评定工资审批表》上,姓名一栏虽有涂改痕迹,但也依稀可辨写的是“秦驰”,且涂改处也按规矩加盖了当时劳动局的公章。可该局坚持要求她提供“秦驰”的工资传票不可,“秦莉”的不行。
同事的、车间主任的、厂长的、单位的、单位所属主管部门该县工信局的,证明材料提供了一箩筐,证明秦驰即秦莉,就是同个人,但不管用。该局对于工信局出具的证明表示“要进一步核实……因为工信局怎么开的,我们也不知道”,甚至对于自身前身劳动局的公章,该局副局长刘文喜都表示新官不理旧账——“章的真假,现在作为我们是不能辨认的……因为需要专业机构进行辨认”。这听起来有些荒谬。
如今,刘副局长表示,将对秦驰提供的证明材料到相关单位实地考察,再给出处理意见。通过实地走访调查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当然是对的。只是,既然完全可以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来解决,当初要办事民众开具一揽子证明,又是为何?开了还是不信,岂非白开?
其实,不仅这一揽子证明是不需要的,即便是后来所要进行的实地走访调查,也是不必要的。
因为,居民户口簿本身就是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的,而秦驰的常住人口登记卡上,姓名一栏清楚写着“秦驰”、曾用名一栏清楚写着“秦莉”。尽管居民户口簿上没有头像照片,但是身份证上有。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人,三位一体,足证站在该局工作人员跟前的,就是正确的办理社保对象,这是明摆着的事情。工作人员又岂能自己脑筋不转弯,把办事民众给折腾的团团转?
自力推“简政放权”以来,公安等部门拆除掉了诸多给办事民众附加义务的“证明门槛”,各种“奇葩证明”现象,是少了许多。但还是免不了不时有公务人员给曝出:对办事民众乱提开具证明要求,推诿塞责,进行刁难。所以,在“反四风”持续推进大背景下,除了治慵、治懒、治散,治“刁”的力度也得跟上。
对于态度刁蛮,为难办事群众的公务人员,要强化问责机制,予以严肃的党纪、政纪处分,该诫勉就诫勉,该停职就停职,该转岗就转岗……只有狠煞这般公务人员的“刁气”,促使他们提升服务为民的意识和水平,才能避免其成为办事民众的“拦路虎”“绊脚石”,给民众误事和添堵。(于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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