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然玉
据中国之声报道,近日有网友发文,曝爱心人士向云南省镇雄县牛场镇罗汉坝小学捐赠桌椅等物资,但有关部门却不让用。针对此事,镇雄县教育局通报回应称,该学校马上要撤并,学校考虑到目前统一配发的标准学生课桌椅没有损坏,可以满足当前使用,决定将爱心人士捐赠的20套桌椅暂时保存,在2019年新学期开学后,在新校点使用,并不存在“新课桌政府不让用”的情况。
同一事实,各自表述。爱心人士爆料“新桌椅不让用”,镇雄县教育局回应“系暂时保存”,说的是一回事,从某种意义上说,双方的说法也都是成立的。真正有争议的,实则是关于这一举动背后的动机。到底是“嫌给当地抹黑”,抑或果真为了“在学校撤并后统一使用”?
倘若将心比心,此事中爱心人士的“不满”,也算合情合理。毕竟,捐赠课桌等物资就是因为看到罗汉坝小学的条件太差,想立即改善学生们的处境。而一旦这份急迫的善心和使命感被人为耽搁,那么势必会引发强烈反弹……面对被束之高阁的“桌椅”,捐赠者感觉自己的爱心遭到辜负,这是自然不过的人之常情。若是没有起码的同理心,而动辄以“恶意炒作”“别有用心”来解读爱心人士的质疑,那么无疑只会让裂痕越来越深。
如果说,爱心人士和镇雄县有关部门之间存在“误会”,那么双方在此之前又是否进行过必要的、坦诚的交流?何以最终会闹到上网质问的地步?事态发展逐步升级乃至滑向失控,这本身就说明了许多问题,比如说捐受双方的沟通不畅,比如说捐赠人权利被习惯性虚置等等。按照法律和惯例,捐赠人对捐赠物的使用拥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受捐者也应该主动向捐赠人反馈有关情况。可现实中,一些相关部门在此方面做得显然还不到位。
须知,健全的慈善文化,不仅仅包括爱心的培育、捐赠人基数的扩充,更意味着捐赠行为高水准的规范化、标准化。以罗汉坝小学桌椅捐赠为例,捐赠人和受捐人之间,其实可以事先签订正式的书面协议,明确约定捐赠财产的用途、受益范围、使用时间等等。如果有此操作,想必也就不会有后续的纠葛了。
事实上,时至今日,我们社会中间的太多捐赠行为,还是充满着模糊性和随意性——爱心人士只想着把东西捐出去,受捐者只顾着把东西收过来,至于具体细节、后续发展,则是走哪算哪、见机行事,出现扯皮情况在所难免。
尽管是“爱心捐赠”,但若是只有“爱心”,也是远远不够的。罗汉坝小学桌椅捐赠事件,对于慈善捐赠中的各方来说既是教训又是警示:多些事前的、事无巨细的君子协定,才不至于事后撕破脸面,丢了体面。(然玉)
[责编:王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