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涤明
我们缴纳的车船税资金,本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比如2017年建成通车的绥化至沈阳的203国道,建设资金就来自纳税人缴纳的车船税。但在吉林四平,本该用于支付绥沈公路工程款的1.9亿车船税专项资金,却被政府挪作他用。而这笔中央划拨专项资金究竟去了哪里,相关部门都说不清楚。
每到年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在一些地方都会“如期而至”。尽管中央一直高度重视这个问题,不断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避免、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出现,但这种现象在一些地方依旧坚挺、顽固,令公众困惑不已。
而如果一些政府工程也拖欠工程款、地方政府成了问题的制造者,其如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中央下拨的3.8亿元车购税资金,到了地方有1.9亿元被挪用,这已经是严重违规;而1.9亿资金被挪用到哪里、干了什么,竟连财政部门都“无人知晓”,究竟是相关人员不方便对外人讲,还是习惯了不透明的运作方式?不管是哪一种情况,都不合理。
截留专项资金,是一个老问题了。几乎历年的例行审计结束后,不少地方和部门都会被查出包括挪用专项资金在内的违规资金问题。审计部门称这种现象为“屡审屡犯”,表示“你屡审屡犯,我就屡犯屡审”。但直到现在,“屡犯屡审”都没能令“屡审屡犯”现象杜绝。当然,公开的信息中,四平市政府似乎未有过“案底”,但从中央到地方年复一年整治违规资金的背景下,挪用1.9亿专项资金问题,实际上也是另一种形式的“屡犯”。
这1.9亿资金去了哪里,不该是秘密。既已成为新闻热点事件,当地政府更应主动公开信息,向公众告知、向上级汇报这笔资金的情况,说清是否也用于公共工程。如果当地政府不主动甚至拒绝公开,就叫人怀疑,这笔资金是否不仅存在违规挪用,而还有其他的、更大的问题,比如非公共用途,或是形象工程,甚至存在官员谋取私利等问题?
从权力监督角度而言,公众有合理质疑的权利。而官方去除嫌疑的最好方式就是公开透明。况且,这种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专项资金去向问题,地方政府原本负有公开信息的义务。
1.9亿中央专项资金到底去了哪里,四平市政府应主动公开信息;而上级政府、国家相关部委也应督促其回应社会关切,并介入调查,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问责相关责任人。
按照四平市财政局、交通局一些人士的说法,拖欠的工程款至少要等到2021年才可能还清,且这也只是“初步意向”,有待领导审批——由此可见,被挪用的1.9亿资金的收回并非易事。换句话说,问题可能很复杂。这个语境下,上级政府更应及时介入调查,尽快启动问责机制。(马涤明)
[责编:王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