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传涛
1月17日,《济南市中小学校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办法规定,中小学教师如有有偿补课行为,当年度师德考核确定为不合格,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相应处分。
有偿补课不是一个新话题,每一年的寒暑假之前,都会有这样那样的禁令通知传达到各个学校。可是,每一年的寒暑假之后,都会有各种各样的因为参与或组织有偿补课而被纪检和教育部门通报的教师案例。
可即便如此,个别老师仍然坚持认为,补课是正常的市场需求,同时能做得了补课这项工作、真正对中高考题有研究的,只有在职老师这个群体,学生不找老师辅导又能去找谁?老师们收取点劳务费又有什么错误?许多老师认为帮助学生在假期补课学习,是关乎情怀的事情,并没有做有害社会的事情。
在师言师。以上认识有一个明显的错误,即并没有把教师这个职业放到公职人员的序列之中。公办教师在我国属于体制内的事业编制人员,因此必须和其他公职人员一起要接受纪检部门、教育部门的监督检察。管理学生的班主任老师,如果推荐辅导班或是自己开设辅导班,在其中搞些利益输送,家长和学生们有几个不给面子的?拿的是体制内收入,就不应该再从家长们的口袋里掏钱。这是起码的师德底线,也是教育体制必须要有的公理良俗。
近年以来,教育部不断发出通知,严禁有偿补课。2016年暑假前夕,教育部下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号称“史上最严禁补令”。其中明确列出了6条有偿家教的红线。现在,山东济南进一步明确有偿补课的红线、高压线,就是为了让常识归位,让老师们以及所有的学校,明确有偿补课的高压线,既在这个寒假前夕敲响警钟,也为对所有有偿补课现象进行严肃处罚和问责制定一个抓手。
有偿补课的高压线,已经立起。老师们要做的,就是不要践踏这一条条的高压线:少搞一些利益输送,多一些师道传承;少一些铜臭味,多一些释疑解惑。只有这样,师道尊严以及师德伦理,才可以健康留存。(王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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