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涤明
10月20日,天津日报记者从天津市交通运输委获悉,“10.10”江苏无锡312国道跨线桥侧翻事故发生后,天津市举一反三、汲取教训,进一步加大治超执法力度,强化桥梁日常预防性养护,确保公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据监测统计,天津市高速公路非法超限超载“百吨王”车辆由二季度的1445辆下降为三季度的489辆,下降率66.1%。
治理超载、查处“百吨王”,现在在各地都是热词。这种全国范围内的严厉整治举措,给公路运输业带来的“冲击”是可想而知的。一直以来,公路运输业就有“不超载不挣钱”之说,以至于不少地方都对超载给予一定程度的“默认”。有段时间,一些地方出台以“超载月票”政策变通治超的法规,给出的理由中就有“超载治不了,如果非要治,车主就‘活不下去’”的说法。
那么,如果这一次全国范围内的严厉治超后,超载从此成为历史,“不超载不挣钱”乃至“不超载活不下去”的情况是否真会应验?中国公路运输业又是否会因治超“动真格”而垮掉呢?回答显然是否定的。
一方面,“不超载不挣钱”是公路运输业真实存在的问题;但另一方面,这其实又是一个伪问题。“不超载不挣钱”是行业恶性竞争的结果,而这种恶性竞争又是“剧场效应”的结果。所谓剧场效应,是指在剧场里面,若前排人站起来,后排就不得不站起来,但结果是,最终大家仍都在同一高度上,谁也没有因为站起来而获得优势。大货车以超载手段谋求竞争优势的情况也是一样,一些货车以低价博取客户,再以超载弥补低价损失的收益,其他货车经营者也不得不跟进效仿,结果是所有的货车经营者都采取相同策略后,大家仍然同处于相同的“高度上”——超载没给任何经营者带来好处,反而是大家都为超载所累。
超载一路升级到“百吨王”时代,折射的是恶性竞争的愈演愈烈。
貌似,货主、消费者从超载中获取了好处——运输成本降低传导到商品价格,而治超会导致运输价格提高,进而推升商品价格,最终是消费者买单。但是,这种理解陷入了一个误区。超载令运输成本降低,最终利好消费者,但超载导致的公共道路、桥梁的破坏、损失,最终却是所有的纳税人买单。而超载给公共道路带来的严重安全隐患和交通事故,更不是经济数字能计算的。
实际上,超载并没有给经营者和大货车司机们带来实质性好处。于他们而言,“不超载不挣钱”是深陷其中而无法自救。这种情况下,只有政府出手,彻底终止超载游戏,才能让经营者和货车司机们解脱出来。于此而言,目前正在开展的严查超载专项整治,对经营者和司机们其实是一种救赎。
如果运输资源过剩是导致恶性竞争的原因之一,恢复公路运输业竞争秩序,意味着一部分经营者和从业者将被淘汰出局。而不管是企业出局,还是司机另谋生路,实际上都是市场因素导致的供给侧调整的结果,而非治超的结果。终结治超游戏,不过是政府“守夜人”职能的体现——让市场的回归市场罢了。(马涤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