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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敬一山
据媒体报道,疫情期间有不少企业为降低成本选择降薪,但其中有些降薪却有拍脑袋乱扣钱的违法嫌疑。比如,有员工因为洗澡未能及时回复微信群里的工作信息,被扣了200元;还有某知名房企通过线上直播看房让2号业绩逆势走高,可在3月还是集体降薪。
在特殊时期,很多企业遭遇现实困境,降薪是不得已的事,这一点多数员工也都能理解。网上很多网友都说,愿意接受企业降薪甚至停薪留职,共渡难关。即便是有些企业停薪或者停薪留职时存在一些法律程序上的瑕疵,但相关新闻下面的跟帖都有很多同情和理解企业的声音。企业活下来,未来才有继续工作赚钱的机会,这个常识大家都有朴素判断。
企业和员工彼此尊重相互理解,那情理就可以弥补法律的不足,让双方有更从容的选择空间。可是如果出现媒体报道的情况,少数企业不管有没有到必须降薪的程度,都拿疫情当借口,动辄牺牲员工利益,那就得多讲讲法律。显然,像随意规定微信群不及时回复消息就扣钱,以及公司没有现实困难就违背合同降薪,都有违法之嫌。
在疫情发展态势还不明朗的情况下,企业降薪可能在未来一段时间更为普遍。有机构发布的《2020年第1季度业务预判和人力资源对策实践》报告显示,“人员结构优化”以及“薪酬总额控制”,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企业人力部门的重点考量。当这个问题越来越普遍的情况下,仅仅靠企业和员工在情理上相互理解,不足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纠纷。地方行政和立法部门,需要有针对性的预案。
对此,有些地方已经出台相应规章,比如浙江省《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做好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中,就对企业如何支付工资,有更具体的指导意见: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不同地方不同行业受疫情冲击不一样,这种规定当然不能全国一刀切,而应由地方因地制宜、因行业制宜。当然,需要注意的是,企业支付员工工资本质上仍是市场行为,政府只能做一些“普适性”的指引。相比临时性的规章,更重要的还有做好个案的调解监督。多数企业和员工按照市场规则,就能处理好待遇问题。少数有争议性的案例,相关部门要综合考量法律和现实,做出有说服力的裁决。保证个案的公正,在特殊时期也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敬一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