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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斯 远
据报道,2018年6月,广东东莞跳水队11岁的队员小周在省二沙训练中心备战广东省十五届省运会集训时,被队医诊断为腰椎“峡部裂”,未获准休息,仍带伤训练和参加省运会并与队友夺得3枚金牌,多日后诊断出腰椎盘突出,不久退役。近日,周父再次发声质疑地方存在淡化病情嫌疑,目的是让女儿如期参加省运会、帮助完成金牌目标。
针对此事,有关各方说法各异。广东省二沙训练中心负责人否认小周受伤与中心有关,并以没有和集训队员签订合同、没有负责参加比赛为由,把责任推到东莞市;东莞游泳运动管理中心负责人则称,若要中心担责,周父需提供司法鉴定。但周父表示,东莞方面一边要求其申请司法鉴定,一边却拒绝开具鉴定委托书,所以协商迟迟未能达成一致。
不管最后责任怎么认定,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小小年纪的小周未来的人生路注定将十分艰难。冠军梦已经成为昙花一现的记忆,现在乃至今后她需要面对的,是伤痛的折磨以及人生轨迹的改变。对于一个从4岁就开始练习跳水的女孩而言,被迫“折翼”,离开她为之流汗流泪的跳水事业,确实十分残酷。这也不免让人追问:小周为什么没有在受伤后得到及时的休息和治疗?与运动员的生命健康相比,夺冠真的那么重要吗?
复盘整个事件可知,在小周被诊断为腰椎“峡部裂”时,出于对运动员身体健康与运动生命的考量,相关负责人其实是可以对其训练和比赛按下“暂停键”的。即便其当时可能对这一病症缺乏了解,但也应该及时对其做进一步的检查,而非要求其一切照常。
目前,尚不清楚当时决策的具体细节,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此带伤训练、带伤参赛,看似很顽强,也符合一直以来的主流价值认同,但这样的做法却是以运动员的个体牺牲为代价的,并不可取,更不可持续。或者可以说,小周现在维权无门的结果,从两年前的带伤参赛起就注定了。
这显然让人难以接受。作为国家事业单位,不管是省一级的体育训练机构,还是市一级的管理中心,都应该对运动员有更多的关心和保障。在运动员出问题之前,应当以更科学、更人性化的措施安排其训练与比赛,尽量避免出现不可逆的伤害。即使到现在,有关机构应当做的也是积极协助家长鉴定伤病,为运动员的未来寻求更多保障,而不是互相推诿。
这一事件也从一个侧面印证了当下一些地方运动员保障缺失的问题。一项《我国可测量项目优秀运动员退役的年龄特征及退役致因的研究》显示,在所调查退役运动员中,有78.85%的运动员属于非正常退役,而其中伤病因素(疾病、疲劳、运动损伤)退役的占到了52.7%。而不那么知名的省市级运动员,其伤病退役的后路就更没有保证。
运动员的训练是一个不断重复、追求极限的过程,伤病本不可避免,但需要强调的是,应该警惕那种因为不科学训练而带来的不必要伤害,也避免那种为了锦标而无视运动员健康的做法。同时,对于运动员的健康保障和退役承接安置,也应当获得更多的重视以及体系化、合同化的规范。
时代在前进,公众对于运动、锦标、健康、生命等的认识也在深化。树立健康的运动观,不仅仅关系到运动员、国民的个体生命健康,也关系到一个国家对生命、对健康的价值认知。(斯 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