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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智全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法院刊发的一则公告引发热议。公告将无锡多家法院的法官配偶、子女名单予以公布,他们多数从事的是律师职业。对于法院主动“曝光”法官家属在律师界执业、接受民众监督的做法,外界普遍给予赞许,但也有声音称,这会被人视为是法院在变相为名单中的律师“打广告”。
毋庸置疑,法院对外公布法官从事法律服务的家属名单,目的是为了主动接受监督,避免法官从事法律服务的家属利用自身优势代理案件,进而干预案件的公正审理。此举除了警戒法官在办案重要保持公正外,也提醒当事人不要找有关系的律师,来实现自己的非法诉讼目的,其初衷无疑良好。
律师是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维护法律尊严与社会正义的神圣职责,对司法公正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必须指出的是,律师对司法公正重要作用的充分发挥,要以保持中立为基本前提。
法官法第17条明确规定,法官任职期间,禁止其配偶、子女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在这种角度上,无锡市中级法院对外公布法官从事法律服务家属的名单,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有益探索,不妨以理性的心态看待。
法院对外公布法官从事法律服务的家属名单,以此接受监督,可以倒逼法官和家属在监督的聚光灯下,自觉遵守履职回避规定,主动在案件审理中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同时这种透明化监督,也为公众用脚投票畅通了渠道:公众只要发现了相关线索,即可向相关职能部门举报。一旦查证属实,根据现有的法官办案责任追究办法,涉事法官除将被勒令退出外,还有可能因涉及利益输送被追责。
当然,任何事物都是利弊皆存。法律对外公布法官从事法律服务的家属名单,这对于部分有通过“走捷径”而赢得官司歪念的当事人来说,无疑开启了按图索骥的偏门,自然会令人觉得这种做法有为法官家属“打广告、揽业务”之嫌。须知,目前全国各级法院已构建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终身追责制,法官及其从事法律服务的家属纵有私念,也不敢越雷池。
一言以蔽之,法院对外公布法官从事法律服务家属的名单,本身与是否为法官家属“打广告、揽业务”并无直接关联,这只是法院主动接受监督、减少司法腐败的一种尝试。与其纠结其可能造成的负面效应,不如更多地思考如何对其扬长避短,真正释放出强化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正能量。(张智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