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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守一
近日,湖南省耒阳市有教师姜鸿向上游新闻反映称,耒阳市教育局9月下旬下发通知,各学校按比例完成献血指标,对任务完成不好的(学校)给予适当扣除绩效分,不过在献血任务分配上,教育局机关则是“自愿”。
尽管当地教育局官员的回应,否认无偿献血会跟绩效挂钩,可是他们也承认,在发给学校的《关于做好2020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中,有“对任务完成不好的给予适当扣除绩效考核分”内容。教育局给的理由是,“他们考虑不周全”。不难想象,如果没有媒体曝光,这白字黑字的通知下去,学校和老师是缺乏博弈能力的,为了不影响绩效,可能最终只能想办法凑够献血人数。而这种做法,显然违背“献血法”的精神。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写明的是倡导适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任何的强制都是违法行政。所以,耒阳市教育局暧昧的行为经不住推敲。他们的辩解也缺乏说服力,按照教育局官员的说法,通知上虽然写了和绩效挂钩,但只是想给学校一些压力,没有教师会真受到影响。即便这种说法属实,把官方文件当作施压手段,而没有真执行的准备,也是拿官方公信力当儿戏,是极其不严肃的胡乱行政。
而回到献血本身,的确,这些年社会各界义务献血的积极性始终不高,各地也频频出现“血荒”的现象。尤其是在新冠疫情之后,用血的需求可能更难得到满足,开拓血源至关重要。所以从初衷上,教育局的“积极”态度可以理解。但是无论有怎样的现实考量,违背自愿而施加强制的手段都不可取。
尤其耐人寻味的是,该教育局官员在回应媒体时提到,有些老师抗议献血和绩效捆绑的一个理由,是“以为局机关不献血,只要求基层献血”。对此,教育局的做法是把名单的分配重新调整,把机关里面按照人头比例,分配了和学校一样的目标数。并且说,“基层献完血以后,机关肯定会献血。”
这段话释放的信息是,教育局在第一轮要求教师献血之前,机关单位确实是没有分配指标,而且按照该官员的说法,机关公务员并非以身作则当表率,而是要先等基层献血之后再行动。这种觉悟和做法,是倡导教师献血的合理姿态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明确提到“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如果教育局真要倡导教师自愿献血,那么理当官员、公务员先带头,效果可能比用绩效“威胁”更有效,也更能得到教师群体和整个社会的认同。
事实上,在无偿献血者的构成中,公务员的比例一直偏低。2011年河北省内初次献血者的职业分析中,大中专院校学生占34.79%,农民占14.32%,企业职员占12.31%,而公务员、医生以及教师的献血比例均没超过献血人数的3%。这样的分布很有典型性,其他地区和机构发布的状况,基本相差不大。
所以,耒阳市教育局现在除了取消之前不合理的绩效捆绑之外,更应该明确他们在无偿献血上的态度,用行动展现诚意,真正引导更多人群加入到响应的队伍。(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