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应公开学童被绑案件进展情况
叶青林 刊发时间:2009-12-07 11:50:59 光明网-光明观察 [字体: ]

     近期,深圳连续发生多起小学生被绑架案的消息以网络和短信传播的方式快速蔓延,甚至还有传言称两名学生已被撕票,这些消息引起家长的担忧。而另一方面,关于这方面的官方消息却迟迟没有发布。记者昨日就此事向深圳市公安局求证时,对方称相关媒体曝光的绑架事件均在较早前发生,对于被

绑架学生的数量、案件侦破情况以及家长能够采取的防范措施,公安机关并未作出说明。(12月8日《南方日报》)
     深圳市政府对小学生被绑架案件的消息予以保密的做法或许是出于避免此类案件造成社会恐慌的良苦用心,却殊不知这样的做法带来的却是适得其反的结果。

     政府应该清楚的是,在信息流通渠道日益多元化的今天,想要阻止一条消息的扩散,其困难程度是可想而知的。即使可以对广播、报纸、电视这样的传统媒体予以控制,但是对于信息传递更具时效性、穿透力的网络和手机等新兴媒体而言,控制和保密的做法恐怕还是鞭长莫及。同时,在主流媒介的信息传递失语的情况下,非正常渠道的信息传播必将成为主流。于是乎,如同深圳当前的情形一样,在政府和公安局迟迟不公开绑架案具体信息的情况下,网络和手机便成了信息传播的主渠道。家长获悉学生不安全信息的来源主要是三个途径,一是通过朋友间转发的短信,二是通过网络搜索出的信息,三是学校零碎透露的消息。

     对于这样非正常渠道的信息来源,由于其信息的不完整性和缺乏公信力,带给人们的往往只会是更多的恐慌。无法得知具体的绑架案件信息,家长也就无法更好的、有针对性的采取防范措施;非主流渠道的信息,并不具备说服力,让民众陷于将信将疑的境地,那么风声鹤唳,草木皆兵般的担忧也就随之而来,政府企图保密而避免恐慌的良苦用心也就付诸东流了。如同今年7月份发生在河南钴60泄露事件造成的居民恐慌一般,政府对信息的封锁不仅没有消除民众的顾虑,反而因为信息的不公开和流言的传播以致于上演了一幕新版“杞人忧天”的闹剧。

     由于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自我闭塞,这也就给了非正常渠道信息传播的机会。于是,在消息小道消息和流言的刺激下,又诞生了所谓的“不明真相的群众”和群体性事件。在这一方面,石首事件和四川广元橘子长蛆事件已经给了我们惨重的教训。因此,对于政府而言,公开信息的好处远远大于对信息保持秘而不宣。

     同样,对于深圳市政府来说,惟有公开学童绑架案的调查进展方才是消除民众恐慌的最好选择。且按照12月1日实施的《深圳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办法》,辖区内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信息,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政府立场、政府所采取的措施及提示公众应注意的事项等,都应该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如此一来,公布这一事件的调查信息,不仅保障了民众基本的知情权,同时能够让民众协助案件调查,更有利于案件侦破,并预防同类案件的继续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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