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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岁童被公交碾压,占道车有责任吗

2017-01-06 15:40:14

案件的背后是深刻的教训,相关城市管理者的管理能力、水平,也应该跟得上城市交通日益复杂的情况。惟其所有人都能守住自己的责任,方才有可能终结这一“互害”的零和博弈。

  据《新闻晨报》报道,2016年5月16日,小萌(化名)放学后坐保姆的电瓶车回家,途中被一辆经过的785路公交车碾压身亡。10月8日,上海浦东法院对这起交通肇事案刑事部分作出判决,保姆汪某、公交车司机顾某均获刑一年,缓刑一年。刑事判决之外,小萌的父母对公交司机、6辆路边违停车辆车主及各车辆的保险公司提出了133万余元的民事赔偿。

  这是一起悲惨的交通事故。小小童子遭遇不测,实在让人痛心。保姆及公交司机的获刑,也并不能挽回孩子的生命。

  不过,在民事诉讼方面,直接肇事方公交司机被诉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无疑义。但对于路边违停车辆的追诉,则颇多争议。

  事后,交警部门认定6辆轿车违停,并分别进行了相应处罚。据此,公交公司及其投保的太平洋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委托代理人认为,应该按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区分责任。违停车主则认为,事发道路没有禁止停放车辆的标识,且平时停放也没有得到交警部门的处罚。据此,不应该承担责任。

  该案的民事部分目前法院尚未宣判。但至少可以肯定,因为占用了非机动车道,从而导致电瓶车“借道”,随后发生车祸,6辆违停车辆难辞其咎。尽管具体责任比例的划分,可能会有不同意见,但有责任是一定的。违停车辆并非肇事主体,但正因为其占用了非机动车道,才会出现了后边的一连串事件。应该说,这是这一不幸事件的背景。

  现实生活中,占道车比比皆是,随意侵占非机动车道,不仅会给其他公民带来生命的威胁,也使得交通秩序极为混乱,到头来,必然会产生某种“互害”的结果。而一些地方,往往又片面追求畅通,不仅在道路资源分配上挤占非机动车道,甚至在随机性的占道停车方面,也缺乏必要的管束,致使非机动车及行人无处可躲、无路可走。实在没有办法,只好冒险挤上机动车道。

  而这些年城市里车辆的激增,在带给民众生活便利的同时,也日渐成为很多民众的麻烦之源。车主抱怨停车难,行人抱怨停车占道,而城市管理的滞后,则加剧了各方之间的紧张关系。上海这一起案件,以一个极端的后果验证了占道的危害。那么,面对种种困局,究竟该怎么破?

  一方面,驾驶人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得随意停放车辆,要本着“推己及人”的思想约束自己的行为,不然,给其他交通参与者增添麻烦和不便是小事,若是发生类似危及生命的惨剧,悔之晚矣。另一方面,管理部门也应该实施更精细化的管理,哪些路段可以停车,哪些地方绝对不允许停车,应该有更明晰的事先规定,不能等出事之后再行认定责任,这样,不仅可以减少争议,也会传递给驾驶人一个明确的信息。

  案件的背后是深刻的教训,不只当事人应该接受教训,约束行为,相关城市管理者的管理能力、水平,也应该跟得上城市交通日益复杂的情况。惟其所有人都能守住自己的责任,方才有可能终结这一“互害”的零和博弈。(胡印斌)

责任编辑:刘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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