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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昌俊

煤矿安全事故的阴影并没有远去

  据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消息,2月14日1时37分左右,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斗笠山镇祖保煤矿发生爆炸事故,事故发生时当班下井29人,其中18人升井,11人下落不明。经全力搜救,发现8人遇难,仍有3人下落不明。

  目前,该事故的原因仍不明。但联系到去年以来的煤矿安全事故多发的态势,这注定不会是一起孤立事件。仅去年四季度以来,全国范围内就发生了多起致重大伤亡的煤矿安全事故:

  2016年10月31日,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下井旷工33人全部遇难。

  2016年12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2人遇难。

  2017年1月4日,河南登封市徐庄镇屈沟村兴峪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共至12人遇难。

  较之于过去,近年来,重特大矿难似乎正逐渐远去,这很容易给人一种幻觉,貌似煤炭生产正步入安全可控期。但事实上,接连发生的煤矿安全事故,一直在提醒,我们并没有从煤矿安全的阴影中真正走出来。

  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杨富去年7月就曾对外披露,2016年上半年全国安全生产事故普遍下降,唯有煤矿的重大事故是上升的。据统计,2016年上半年全国煤矿发生各类伤亡事故107起,死亡205人,比去年同期减少了86起、116人。但是重大事故发生了5起、死亡64人,比去年同期的1起21人增加了4起,多出了43人。

  在安全事故普遍下降的背景下,煤矿的重大事故却不降反升,这无疑值得警醒。安监总局公布了两大主要原因,一是煤炭市场持续低迷,煤矿企业经营困难,煤矿安全欠帐逐年增多。当前应该是既吃尽了前些年投入积累的老本,又面临着当前投入的严重不足的状况。这一原因反映的实质其实是,传统煤炭开采转型升级滞后的问题。若不能及时补上安全欠账,纵容安全风险的放大,安全事故势必有增多之虞。

  二是从去年以来,国内煤炭市场价格出现了一定幅度的阶段性回升,刺激了一些煤矿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包括一些已经即将退出的煤矿,也不顾安全,盲目冒险生产,扩大产量。内蒙古赤峰煤矿安全事故的调查结果就显示,该煤矿属关闭退出和落后产能煤矿,曾被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查处,责令停产整顿,但却长期违规生产,最终酿成灾祸。在煤炭去产能的背景下,这一因素更加值得正视。一方面要特别防止即将退出的煤矿,产生安全责任懈怠和侥幸心理;另一方面对于已经淘汰的落后产能,则要防止“死灰复燃”。

  囿于过去长期以来的非规范生产惯性,加上当前煤炭产业结构进入调整期和市场低迷的行情,煤矿安全的管理,其实显得更为复杂,应当投入更大的监管精力。不少事故中,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违规生产是直接原因,但监管部门执法不严、安全责任落实不力,更是主要诱发因素。从现实来看,每一起事故都留下了血的教训,但对教训的吸取是否到位,仍要打上问号。

  当此之际,从监管体系到生产企业,都有必要重新审视煤炭生产的形势,告别麻痹大意,清醒认识到煤矿安全的阴影并没有离我们远去这一客观事实。而只有建立在对现实安全态势的真实研判之上,方能激发真正有效的安全应对。(朱昌俊)

[责任编辑:曹艺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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