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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坐公交也要讲户籍,公共政策不能如此势利

2017-03-08 09:45:22

先区分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而后才是残疾人,这样的价值排序既与城市所标榜的开放、平等价值相矛盾,也缺失了应有的公共温度。

  持有残疾人证4年后,外来务工人员凌志坚发现,自己依然不能享受“残疾人免费乘车”的福利待遇,因为户籍。江苏无锡市残联解释称,按照当地规定,这一待遇的受益人群,仅限无锡市区户籍居民。无锡残联将这一规定,进一步解释为“公交车由地方财政补贴”,因此,目前尚无法惠及外来务工人员。(3月7日《新京报》)

  残疾人作为社会弱势群体,公共部门理当是秉着人文态度,予以尽量照顾,该保障的权益更是应无条件保障。可即便是办理了残疾人证,凌志坚免费坐公交的待遇却还是被一个生硬的户籍标准给否定,无锡当地的做法实在说不过去。

  都说对弱势群体的态度考量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而为残疾人的福利保障设置户籍壁垒,则考验的是一个城市公共服务人性化的成色。无锡残联解释称,之所以免费坐公交的规定不惠及外来务工人员,是因为“公交车由地方财政补贴”。这种解释看起来理由充分,可残疾人在地方就业,同样为地方财政作了贡献,有什么理由不让他们享受同样的财政补贴福利?公共服务如此“势利”,又有何人性化可言?

  更为重要的是,这样的做法其实已经涉嫌违法。比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也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惠及残疾人的公共服务性收费减免政策”、“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地铁、轻轨、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这些法律和条例对残疾人的福利保障,都并无提出户籍限制,那么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无锡的做法显然就违背了相关法律的要求,有必要进行合法性的审查。

  诚如凌志坚在采访中所表示的,之所以要争取“残疾人免费坐公交车”的权利,并非仅仅是因为钱,而是“不争取会有更多权利被剥夺”。其实对于无锡而言,统一落实残疾人的这一福利待遇,实质上可能也增加不了多少的财政负担,与其说是“钱”的问题,不若说是社会管理理念的滞后。在当前这样一个高度流动化的社会,无论哪个地方在事实上都因为人与资源的开放和流动而受益。那么按理说,管理者更应该带头去破除户籍的限制,而非借助户籍制度去强化社会的权益“割裂”。连残疾人享受免费坐公交车的待遇,都要拿户籍说事,这在某种程度上,伤害的其实不仅仅是残疾人的权益,也是对所有“外地人”的潜在歧视。

  外地残疾人享受不了免费坐公交的待遇,看似是个小问题,却现实地呈现了城市管理中的价值偏差。先区分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而后才是残疾人,这样的价值排序既与城市所标榜的开放、平等价值相矛盾,也缺失了应有的公共温度。类似的做法,在其它地方是否也不同程度存在,值得深思。(朱昌俊)

责任编辑:罗旭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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