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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卖药,平台莫当甩手掌柜

2017-03-27 17:41:29

药品流通要改革,电商化是绕不开的路径选择。在网上假货横行的当下,前置平台方的“重责”,也许是药品上网的第一步。

  药品流通改革作为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被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今年2月初,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更早的1月底,国务院印发《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取消“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第三方平台除外)审批”。(3月26日光明日报)

  网上卖药的步子,已经步步生风了。政策发力、审批松绑,边试边行、容错纠偏,于谨慎推进中搭上“互联网+”的快车,这是越发清晰的共识。

  互联网进入中国20多年,但网络售药在中国的发展略显缓慢。1998年,上海第一医药商店开办了国内首家网上药店。而截至2017年2月28日,我国共发放《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916张,拥有网上药店649家。弹指间20年过去,中国网络售药体系仍在数量与规模上处于较为原始的粗放阶段。

  在这个背景下,观照下面这重现实,可能更叫人心意难平: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胡善联介绍,我国药品的流通费率一般在7%左右,而美国一般在1%到1.5%。不得不说的是,看病贵成为“历史遗留问题”,流通环节层层加价及流通秩序的混乱,显然难辞其咎。这当中,以“背包客”药代为特征的熟人规则,让信息不对称下的药品流通,成为权与利勾兑的暴利游戏。网上卖药,改变的不仅是终端价格体系,更兼带着有治理药价流程的附加效果。

  当然,网红面包还会爱上“过期面粉”,莆田鬼市亦会在电商中飞奔,理论上说,药品网售的风险肯定是存在的。但,与其因噎废食,倒不如理清权责。这里有两个基本的逻辑:第一,无须夸大网售药品的风险。有专家担心,“第三方平台流量很大,一旦发生药品安全事件,危害很可能是跨区域的、全局性的。”话虽然有道理,但是别忘了,药品安全风险和食品安全风险,在互联网面前是基本对等的。既然电商的食品安全可控,那么,只要防火墙到位,药品安全也不会异化成鬼魅魍魉。

  第二,加大平台方的监管责任。药品非一般性商品,是最为人命关天的事情。2016年10月,发改委发布《互联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第一批,试行版)》的征求意见稿,规定“不得采用邮寄、互联网交易等方式向公众销售处方药”。随着执业药师的勃兴,解禁处方药上网是迟早的事情。但无论是那种药品,药事服务健全、药品监管成熟,网售药品才会成为患者之福、而不会沦为投机之祸。当下来说,平台方更当恪尽职守:若是药企的平台,管控责无旁贷;若是电商的平台,更要花十二分的功夫——最起码,当提供信用担保、承担连带责任。不能成了甩手掌柜,提到打假就想到“社会”。

  药品流通要改革,电商化是绕不开的路径选择。在网上假货横行的当下,前置平台方的“重责”,也许是药品上网的第一步。(邓海建)

责任编辑:陈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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