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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雀羚做广告,别成了“百无禁忌”

2017-05-11 17:31:40

若说舆论对此有不同看法难以避免,但法律对此应有清晰界定,不该迁就舆论的模糊评判。

  1931年,上海滩,身穿绿色旗袍的美女特工梳妆完毕,走下洋楼。屋外,旧上海的万种风情,正徐徐展开。这则形似风俗画的“现象级”广告,由“国民品牌”百雀羚发布。连日来,该广告被刷屏的同时,也被质疑多处使用明星剧照及商业图片,涉嫌侵权。

  屋外,商铺、建筑、贩夫走卒、正在游行的学生,百雀羚这则与流行广告有着明显不同画风的广告,给网友们呈现了一幅“清明上河图”式的上世纪三十年代上海全景风俗画。在“长卷”最后,美女特工完成“组织任务”,说出“我的任务就是与时间作对”,并引出百雀羚的广告。

  广告效果已被多篇“10万+”所证明。可声称“与时间作对”的百雀羚,却在事实上可能与部分人的权利在“作对”。对于涉嫌侵权的指责,百雀羚方面回应称,该广告系外包,品牌方负责提出要求,制作团队对文案创意负责,百雀羚将与制作团队进行沟通。虽然目前尚未有广告中出现的明星,对这一事件进行表态,具体的定性也应由司法机关来裁决。但此事所引发的对于当前广告业生态的反思,及其所对应的舆论态度,值得审视。

  百雀羚广告之争的两个背景不容忽视。一是,随着广告制作技术的进步,所谓的抄袭侵权行为,不如过于一般那么赤裸裸和照搬,而多是加工后的“移花接木”。比如百雀羚这则广告中的不少人物形象都经过了“PS”或镜像翻转,并非纯粹使用原图;二是,广告的发布载体不再是传统媒介,而是源自微信推送,突破了传统的广告形态与发布路径。也正因为这两点,对于是否侵权,社会的评判标准似乎也模糊了,甚至一些人因为广告本身的创意,而认为他人对于广告涉嫌违法的指责是太过较真了,指出问题者反而遭到呛声。

  但不管时代如何变迁,在现有的法律条件下,对于这样一则广告,受众能够清晰判断其中的明星形象与相关照片对应的出处,说其具有侵权嫌疑,显然非“小题大做”。广告传播效果再好,也不能代替正义,豁免侵权责任。若说舆论对此有不同看法难以避免,但法律对此应有清晰界定,不该迁就舆论的模糊评判。

  不过,此事的复杂性还体现在,广告发布后,无论是引发诸多营销式解读,还是对广告涉嫌侵权的指责,都在事实上为百雀羚增加了二次营销,形成了“搭车式炒作”之效,百雀羚方面反而成了受益者。甚至有人认为,部分舆论对广告涉嫌侵权的质疑,或本就是百雀羚这则广告发布之时所提前预料的舆论效果之一。于类似“移花接木”手法在今天的广告圈已较为常见的背景下,不能说这种揣度完全是“有罪推定”。

  “点击率为王”的传播时代,无论是说好还是说坏,都将在客观上增加了某个话题的热度与点击率,这是很多话题营销的共有特点,也是批评者所面临的新的言说尴尬。严肃批评变成话题炒作的助攻者,是非本身不再重要,重要的是话题能够形成持续的舆论热度,对于百雀羚的指责,已然也陷入了同样一种困境之中。

  但这一困境与尴尬,并非是批评本身造成的。若权利者敢于维权,司法能够“激扬清浊”,让浑水摸鱼者付出应有代价,自然难以令百雀羚们有恃无恐,舆论的是非界限也不至于如此摇摆。

  百雀羚曾是几代人的共同记忆,是“国民品牌”的重要代表者。但纵然今天的百雀羚已难复往日的辉煌,也该守护好应有的市场与法律底线,靠打法律擦边球的方式来谋取营销捷径,终究难以走远。无论如何,百雀羚不该成为“百无禁忌”。(朱昌俊)

责任编辑:陈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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