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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公司”诈骗抬头,谨防网络电信诈骗变种

2019-01-22 19:18:57

公安机关有必要上升到类型案例,加大相关防骗信息普及,让更多人建立警惕意识。但目前除了个案层面的打击,似乎没有整体治理行动,也缺乏权威的官方定性。这在一定程度上,为诈骗的滋生提供了土壤。

  “本来想赚一点加工费补贴家用,没想到反被骗走了几千块保证金。”近日,北京多家公司以钻石画代加工的名义,骗取加工者的保证金后失联。记者调查发现,这类公司在北京有几十家,虽然名称各异,但与加工者签订的合同内容如出一辙,不少公司早已因无法联系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签订了合同,缴纳了保证金,也收到了“公司”寄来的原材料,就在满怀希望等着被回购产品时,却怎么也联系不上对方,受骗者才发现自己早就落入了对方设下的圈套之中:成品邮寄地址是普通小区,不存在公司登记记录,连销售电话号码也是空号。种种反常信息面前,这类合同的诈骗性质可谓昭然若揭。

  在北京这起案例曝光前,已有地方警方破获了类似案件。去年5月,重庆万州警方接到多起做钻石画被骗的报警,经过侦查,警方最终抓获重庆星泓耀商贸有限公司17名犯罪嫌疑人,并现场收缴手机28台,电脑10台,话术模板、笔记本等物品若干。据办案民警介绍,该公司有一套“专业”组织架构,分为负责人、财务、技术员和业务员。而自该公司注册成立以来,共对100余人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50万元,受害人遍布全国20多个省市。作案手段和套路,都与此次曝光的北京案例高度相似。

  任何诈骗手段,都是利用信息的不对称。对于此类签订合同、收保证金、先要求购买原料再许诺对成品进行回收的诈骗套路,早有其他变种。从这个角度说,对于此种新型诈骗案件,公安机关有必要上升到类型案例,加大相关防骗信息普及,让更多人建立警惕意识。但目前除了个案层面的打击,似乎没有整体治理行动,也缺乏权威的官方定性。这在一定程度上,为诈骗的滋生提供了土壤。

  本质上,打着合作的幌子,利用网络渠道发布信息的合同诈骗,也是新型的网络、电话诈骗的变种。只不过与合作社、回购等交易手段挂钩,具有更大的隐蔽性和欺骗性。近年来,伴随着对传统电信诈骗打击力度的增强,应该警惕其中的一部分犯罪形式“升级”为这种“影子公司”的合同诈骗模式。作为回应,这要求电信诈骗的打击模式也应适时升级,扩大治理范围,不能只满足于那种传统的赤裸裸的电信诈骗犯罪有所收敛。同时,考虑到这类诈骗信息一般都是通过网络渠道发布,相关网络平台也有必要加大甄别力度,对于一些遭遇较多争议和举报的信息,及时向执法机关共享线索。

  加大对合同诈骗罪的打击治理之外,“影子公司”阴影下的受害者,实际上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群体。他们大多在家,有自食其力创造财富的意愿,但苦于社会经验不足,相应的渠道和资源较小,而往往被不法者“俘获”。在另一个角度看,他们的意愿和被“闲置”的能力,其实也是一个较大的待开发的潜力市场,其中可能蕴藏着新的商业模式。在这方面,或许从公共部门到市场力量,都可以有新的作为,别让他们被不法“套路”盯上。(朱昌俊)

责任编辑:刘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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