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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野车钙化滩“耍漂移”,追责不能“挠痒痒”

2020-05-20 17:52:08

要遏制保护景区破坏行为的蔓延,必须改变违法成本低廉的现状。让当事人所受的处罚,与其行为恶劣程度相匹配,大幅度提高违法的成本。

  日前,网传一条“豪车在亚拢沟钙化滩上豪横耍漂移”视频引发关注,事发地点为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当地官方事后发布消息称,康定市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经勘测后,对此事件作出严格处理:责成涉事人员作出书面深刻检查;责成涉事人员前往事发所在地甲根坝镇,就碾压事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进行公开致歉;责成涉事人员赓即开展滩地植被恢复相关工作,每名涉事人员开展为期一周的“守护绿水青山”公益行动;责成涉事人员在各级媒体进行视频道歉,现身说法,以儆效尤。

  钙化滩是康定当地特有的自然景观,这一绮丽多姿的地质现象,形成时间至少要经历上万年,如此美景可以说是大自然对人类慷慨的馈赠。但钙化滩的生态环境相当脆弱,一旦这种河滩遭到破坏,其毁灭性将难以逆转。从视频上看,这些网友不仅开着越野车在钙化滩上撒野,而且驾驶行为及其粗暴,碾压钙化滩还不停打转,其行为将具有怎样的破坏性,可想而知。

  如今,当地号称已经对当事人进行“严格处理”,不过从具体结果看,所谓“严格处理”似乎名实难符。这些网友到底是什么身份,相关部门没有公布。至于道歉、检查,显然都是玩虚的。唯一的惩罚措施,就是“开展滩地植被恢复相关工作,每名涉事人员开展为期一周的‘守护绿水青山’公益行动”,但是这样的措施好像和钙化滩生态恢复并无直接关系,更难以起到以儆效尤的效果。

  这起事件不由让人联想起江西巨蟒峰遭破坏事件。2017年,3名“驴友”以电钻钻孔、打岩钉、挂绳索等破坏性方式攀爬世界自然遗产巨蟒峰,经现场勘验和地质专家论证,3人共在巨蟒峰岩柱体上打入26枚岩钉,对该处地质遗迹点造成了不可修复的严重损毁。事后,3人不仅被判罚600万元,其中2人还因损毁名胜古迹罪获刑。

  相比起江西对于破坏自然景观的严厉追惩,四川康定的处罚结果不免给人以“挠痒痒”之感。当然,钙化滩遭破坏事件可能比起巨蟒峰的问题要轻,也并不是说遇到类似生态破坏事件必须用重典。但至少对于类似一再发生的,对生态、自然遗产破坏的行为,应当采取与破坏烈度相匹配的惩罚措施,该按照法规实施的就按照法规来,该严格执行的就要严格执行,而不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相关法律对破坏景区生态环境的规定其实很明确,比如《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在景物、设施上刻划、涂污或者在风景名胜区内乱扔垃圾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50元的罚款;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回到钙化滩“耍漂移”事件,康定有关部门在作出处罚之前,应当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弄清楚当事网友的驾驶行为,对于钙化滩具体造成了怎样的损害,这样损害如果可以恢复,恢复的成本有多高,如果不可恢复,生态损失的代价有多大。然后再以此为依据,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和经济索赔等。像现在这样,抛开损害谈惩罚,实在有些稀里糊涂。

  康定的做法,在当下其实很有代表性。大多地方对于破坏景区行为处罚,往往都是和稀泥的态度。如2018年夏天发生过好几起甘肃丹霞地貌被破坏事件,景区对当事人的处理基本止于批评教育、封号等。2017年,一名男子在贵州潜龙洞景区内,三脚踢断了一根30厘米左右的钟乳石。被破坏的钟乳石有几十亿年的历史,但该男子最终只受到罚款500元的处罚。类似“挠痒痒”的处理,显然难以起到应有的惩罚和警示作为。这恐怕正是景区破坏行为反复上演的一个深层次原因。

  因此,要遏制保护景区破坏行为的蔓延,必须改变违法成本低廉的现状。让当事人所受的处罚,与其行为恶劣程度相匹配,大幅度提高违法的成本。只有沉重的违法的代价,才能给当事人和后来者以震慑,倒逼他们约束自己的行为,养成为人文景观和自然生态的敬畏之心。

  当然,事后的追惩只是一方面。类似景区破坏行为不断发生,也暴露出一些景区管理的松弛。比如从新闻中看,康定这一景区并没有对钙化滩特别标识,只有不远处有一块警示牌,作用显然极为有限。此前,越野车碾压钙化滩的事件已多次发生,当地如果采取更多积极的监管手段,加强提醒和警示,同样的事情何至于轻易重演呢?(于平)

责任编辑:王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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