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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犯网聊诈骗案也需惩治“推磨的鬼”

2018-04-04 16:11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2018-04-04 16:11:26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作者:责任编辑:王营

  作者:朱永华

  黑龙江牡丹江监狱在押犯张某在服刑期间,多次通过手机对监外人员王某实施诈骗,涉案金额高达300余万元,甚至在张某被关禁闭隔离审查期间,仍然能使用通讯工具对王某以及狱中其它在押犯进行诈骗,涉案金额超过70万元,多名参与案件的狱警被追究刑责或内部处分。

  一般而言,被法院判处刑罚的罪犯进入监狱服刑之后,不仅意味着人身自由被剥夺,需要无条件服从狱中管理,更不能擅自使用通讯工具对外联系,《监狱法》等法规明确规定,服刑人员不得擅自使用电话等通讯设备,更严禁狱警为其夹带钱物以及转收违禁物品。然而在牡丹江这所监狱里,所有针对服刑犯关押的法律法规,显然都已成了摆设:在押犯不但可以使用手机随意对外联系,还能进行网聊诈骗,所骗钱财还由狱警为其提供账户,既能任性挥霍,甚至还能购买“黑彩”参与赌博。

  多名狱警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甘愿做“鬼”为在押犯张某“推磨”,甚至有狱警在第一次案发被处理后,不接受教训继续做“推磨的鬼”,这其中的问题就在于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度已经无法遏制逐利的冲动。

  从报道中不难看出,被害人王某在察觉被骗愤而赶到监狱进行控告举报时,并没有引起监狱方面的足够重视,在王某的坚持下,监狱方面才象征性地做了内部处理。而由于监狱对涉案狱警查处上的态度暧昧,以至于让张某在被关禁闭隔离审查期间,仍然能继续实施诈骗犯罪。可以说,如果没有狱警的“推波助澜”,张某也无法多次行使诈骗。

  尤其让人感到荒唐的是,面对受害人王某的控告,监狱方面不是通过严厉追究涉案狱警责任为王某挽回被骗损失,而是一边袒护涉案狱警,进行内部消化,一边动用“公帑”赔偿王某,甚至还以此为条件要求王某不要再继续追究监狱和涉案狱警的责任。这样的花钱息事不只是本身违纪违法和对涉案狱警的“姑息养奸”,更是对国家《监狱法》等法规的再度无视。如果该监狱不能严厉查处涉案狱警,深刻总结汲取教训,类似违法犯罪丑闻,很可能还会变相重演。

  尽管这是极端个案,但却从侧面反映出监狱管理制度落实上的诸多问题以及狱警本身素质的薄弱。对于已被法律剥夺人身自由的服刑犯人来说,监狱和狱警严格执行各项管理法规,这样离奇的犯罪几乎不可能出现。由此可见,给张某加刑惩处是基本的要求,而严厉查处“推磨的鬼”,清除狱警中的害群之马,完善落实各项管理规章并从严治警,才是保证此类丑闻不再出现的重中之重。(朱永华)

[责任编辑:王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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