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涤明
3月31日下午3时,河南虞城县田庙乡万亩果园梨花节突发尘卷风,导致2名儿童死亡、1名儿童重伤,17名儿童和2名成年人轻伤。9岁的宏宏在此次事件中右手骨折、下巴受伤。事后他嘟囔说,“旋风像一个妖怪”,躲在梨园里害人。
尘卷风确实有点像“妖怪”,但孩子们不知道的是,事发梨园的游乐场实际上一直隐藏着另一种“妖”,那就是经营者、管理者安全意识的不到位。
事件发生后,遇难儿童家属认为,天灾只是一部分因素。在他们看来,蹦蹦床被大风卷起,与设施固定不到位有关,活动举办方也有监管责任。而出事蹦蹦床摊主的父亲对记者说,每年梨花节,他帮忙安装,女儿管理。因为蹦蹦床摊位在水泥地上,只后面固定了四处,栓在梨树上,前面两个角未固定。
“前面两个角未固定”跟蹦蹦床被尘卷风卷起有多大关系,儿童家属所质疑的“设施固定不到位有关”与事故是否存在因果关联,都有待权威认定。但如果应当固定的作业存在疏漏,至少意味着游乐设施的安装操作是不合格的。这种问题,经营者有责任,经营场所的管理者、当地相关政府部门都有责任。
对照《游乐场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十二条的规定,不难发现,涉事儿童游乐场所及游乐设施的管理存在不少问题。比如,蹦蹦床疑无合格证。目前至少有两位摊主表示,没见过合格证书。摊主自己都没见过,监管部门就更“没见过”了。再有,每年梨花节都是父亲“帮忙安装”的“家属安装员”,是否具有操作、维修、保养人员证书,也是存疑的。而从摊主自述的情况来看,这个梨园节的临时游乐场似乎是脱离行政监管的——被大风卷起的蹦蹦床是花2万多元从周口新买的,事发前天凌晨3点才拉到。多高的效率,才能完成“游乐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当向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登记”的申报管理程序?显然,当地梨园节的游乐活动,并不需要投入使用前登记。
而如果当地的儿童游乐设施就是一种流动、赶集式松散经营状态,出问题岂不是早晚的事?事实上,以天气灾害及儿童生命“检验”游乐设施安全,这已不是第一次了。以“儿童游乐场事故”为关键词网搜一下,会发现更多触目惊心的悲剧。遗憾的是,不少地方对这种问题都是后知后觉的“高度重视”。
和城市一样建设公园、儿童游乐场建在公园内,实行统一规范管理,目前并不现实,这导致了农村儿童游乐活动“赶集式”的松散型经营模式,监管上确实存在一定难度。但基层政府、相关部门是否重视、尽职尽责,恐怕也是要打问号的。以虞城县田庙乡这起事故来说,当地梨园节上的儿童游乐商业活动已经好几年了,相关职能部门不该不闻不问,所在乡政府也不该只管“办节”,不管安全。
关于蹦蹦床等充气式游乐设施的安全防范,业内人士介绍,4级风以上不建议摆摊,在其所提供的产品的使用说明中,也写着4级以上风力必须放气停止经营。而如果蹦蹦床的固定操作规范,也能减小自然灾害造成的意外伤害。遗憾的是,关系儿童生命安全的使用说明书、规范操作监管,都被人为“省略”了。由此说来,这场尘卷风掀翻蹦蹦床致儿童死伤的事故,很难说主要问题是天灾,恐怕是人祸因素也占了重要比重。只有所有的经营者、管理者、行政监管部门都能发出源自心底的“前置性质问”,才有可能避免“下一次”,或减少减小灾难的发生。
据悉,《充气式游乐设施安全规范》将在2019年7月1日正式实施。理论上说,出台这一规范能够为蹦蹦床类儿童游乐设施的安全再筑一道防线。但前提仍然是监管的责任意识到位,否则,如某些地方那样,连合格证都可以没有、操作员不经培训就能上岗,甚至监管部门都不知有多少松散经营的游乐设施存在,再多的规范都可能沦为白纸一张。(马涤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