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晨 学者
一起发生在派出所的离奇死亡案件,让当事人家属悲痛欲绝,也让有关部门陷入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5月30日,在某工地做木工的张关利死在了内蒙古自治区五原县西环派出所。五原警方发布通报称,张关利系用头撞墙,倒地昏迷后重伤身亡。6月29日,新京报记者独家获取的案发现场监控视频显示,案发时张关利处于西环派出所候问室,共撞墙两次。第一次撞墙后,一名身着警服的人打开候问室门,9秒钟之内,张关利第二次撞墙。
这段监控视频的曝光,的确澄清了之前人们的很多疑惑。按照警方通报,涉事男子张某提出要在候问室抽烟的要求,在被拒绝后突然用头撞墙,随即倒地昏迷,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按理说,派出所候问室“软包房”的设置,就是为了防止和减轻类似撞墙等伤害行为的发生,为什么还会出现用头撞墙死亡的结果?但这段监控视频的曝光,证明当事人的死亡,的确是自己造成。
当然,仅仅这段监控视频,并不能清扫人们的心头疑云。根据《人民警察法》,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警察对有“被指控有犯罪行为”“有现场作案嫌疑”“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等四种情形的人员,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此案本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的范围,而张某出此下策,还是因为与工头有债务关系,拿不到自己的血汗钱,更应区别以待、从轻发落,将其带至派出所侯问室继续盘问的必要性,还值得推敲。
此外,根据公安部于2004年7月12日颁布的《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对候问室的设置和管理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建立值班、看管和巡查制度”,“明确值班岗位责任”,做到“依法严格、文明管理”,防止发生事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而不是继续盘问。对于这起案件,9秒钟之内,当事人连续撞墙,在场人员是否有疏漏之处?
另一个令人遗憾之处,就是这起事件发生后,有关信息并非“畅通无阻”。据报道,张某亲属“问医院要诊治记录和死亡证明,对方都没有提供”。这些本应公开的信息阻塞不通,难免增加死者家属和公众的猜疑,也在某种程度上损害了执法部门的权威。
在这个世界上,唯有人的生命是最为宝贵的,理应得到执法者的最大尊重和保护。因此,上级有关部门也需对该事件展开调查,让真相大白于天下,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处理。抛开此案,从长远看,还应对继续盘问留置等制度作出改进,全面升级侯问室“硬件”和“软件”,严格规制执法程序,让类似悲剧不再发生。(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