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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今年315打假上升到法治高度

2017-03-15 08:56:38

治理假货雾霾,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也不是哪一家企业的事,相比指责与回避,甚至互相攻击互相卸责,全社会一起来正视假货问题,齐力共治,才是治理假货雾霾应该有的正确姿态。

  又是一年315。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会议日前在京召开。质检总局副局长李元平说,今年将加强电商产品质量监管。他表示,在监管中发现,相对线下产品而言,网购产品有“四高”,即抽查不合格率较高,假冒伪劣比例较高,质量安全风险较高,消费者投诉率较高,产品质量已经成为这种新业态健康发展的“生命线”。

  说实话,网购产品与线下产品,对消费者而言,其实是同一种产品,并没有本质区别。所有的线上产品,必定都是在线下生产,同时也都在线下销售。基于这样的线上线下一体化认识,网购产品的“四高”问题,一方面固然说明制假售假问题的确严重,但另一方面又不免让人感到有些疑惑。

  线上产品抽查不合格率较高,是否因为线下产品质量抽查,没能去到城郊集贸市场以及“莆田假鞋之都”之类该去的地方?线上产品假冒伪劣比例和质量安全风险较高,那么,线上被抽查的这些问题产品,是否同时也在线下销售?还有,线上产品消费者投诉率较高,是否因为投诉相对方便,而线下产品往往投诉无门?

  同一个问题,换种思路去思考,可能就会得到完全不同的结论。线上与线下,说白了只是销售渠道不同而已,理应不存在产品上的本质差异。或者说,“电商产品”是个伪概念,就像我们不会说“超市产品”或者“小店产品”一样。总理说了,电商也是实体经济的一部分,那种“虚拟经济问题更大”的监管思路,在方向上可能存在偏差。

  假货产生和泛滥的本质原因,不是因为电商销售渠道的存在,而是因为黑窝点、黑作坊在加班加点地生产。质检应该更多深入线下,深入生产第一线,把好厂门,履行产地监管责任。“加强电商产品质量监管”,给人的感觉,概念大于实质。打击制假售假,需要对假货生产和泛滥的原因,有更为深入的思考,比如法治打假,提高制假售假的违法成本。

  “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马云提出来的这个概念,在今年两会上引发各界热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为此点赞,并提出应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加大惩戒力度,建立企业信用系统是让假货不断逐渐减少的方法。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也对此进行了专门回应,称制假售假是全社会的公害,这几年在加大力度打击。但是,制假售假的治理涉及到整个社会,不同的环节、不同的地区、不同的部门,“需要共同发力”。

  是的,法治打假,行政打假,电商平台打假,生产企业打假,消费者打假,所有这些,都是治理假货不可或缺的力量。治理假货雾霾,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也不是哪一家企业的事,相比指责与回避,甚至互相攻击互相卸责,全社会一起来正视假货问题,齐力共治,才是治理假货雾霾应该有的正确姿态。

  质监部门也好,工商部门也好,电商平台也好,都应该站到同一个打假阵线上来,成为打击制假售假的力量共同体。今年315,期待能将打假上升到法治的高度,提高制假售假的违法成本,形成政企合力,让假货雾霾不再继续泛滥。(舒圣祥)

责任编辑:陈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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