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13日消息(记者潘毅)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出租汽车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网约车司机无证上岗、车辆或驾驶员与平台显示不一致等或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今年3月,北京的王先生通过“滴滴出行”APP打了一辆出租车,最终前来接他的出租司机、车牌号与平台上显示都不相符。
王先生:当时联系我的是一位女士,但是接我的是名男士,因为太着急没有多想就先走了,当时怀疑过是不是套牌车。
有类似经历的乘客并不在少数,得到的回复一般是“这是自己的另外一辆车”,或者是“滴滴平台上的车辆信息没有及时更新”。但是有司机表示,这一现象的背后是一条“买单卖单”的灰色产业链。
司机:比如我从这去机场,我抢着单了,我赶紧发群里去给别人,别人给我发二、三十块钱的红包;我把乘客的电话号码给你。干这个的他们有抢单软件,一般机场有好活儿、大活儿。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网约车司机无证上岗、线上提供服务车辆、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驾驶员不一致,违法使用或故意泄漏乘客个人信息,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质量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出现这些情况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会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如果6个月内仍拒不改正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列入失信联合惩戒主体名单。发生这些行为情节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的失信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直接列入这一“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