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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反校园性骚扰工作机制长出牙齿来

2018-08-09 16:42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2018-08-09 16:42:29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作者:责任编辑:王营

  作者:高亚洲

  8月6日,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杭州西湖区教育局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校园性骚扰未成年人处置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校园性骚扰的定义、调查取证和处置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意见》于8月7日起施行。据悉,这是全国首个反校园性骚扰工作机制。

  发生在校园、针对未成年人的性骚扰事件,更让人气愤。这些被侵害的未成年人,大多没有防范能力,面对侵犯,他们很难坚决说不。同时,侵犯给他们带来的伤害,可能是难以预估的,甚至可能是致命的。面对较为高发的校园性骚扰事件,我们如果将此简单归因于一些施害者的人面兽心,或者是未成年人不谙世事,难免有些苍白无力。应有一种更有力的震慑机制,去阻断那些不安分的校园黑手。

  缘于此,浙江省杭州西湖区出台的全国首个反校园性骚扰工作机制,有着特别的价值。从制度建设的层面来说,这至少说明我们正在努力从规则层面建立反校园性骚扰的工作机制。这比简单地谴责,或者是祭出法律大旗来表达愤懑,要靠谱得多。

  从《意见》的具体内容来看,不仅对校园性骚扰做出了具体的定义,对调查取证、处置方式、权利救济等方面都做出了非常明确地规定。就前者来说,看似简单的定义,却意义深远。此前针对校园性骚扰问题,由于缺乏明确定义,存在一定的行为模糊地带,这就给一些人提供了打擦边球的空间。如今,性骚扰的定义明确了,对打击对象有着非常清晰的界定,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本身就是一种震慑力。而对调查取证、处置方式等的明确规定,则是从执行层面,让相关制度规则真正长出牙齿来。

  根据《意见》规定,教育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在24小时内先行开展调查或直接报案,同时向检察机关备案,不得瞒报、漏报、迟报,不得私下调解了事。在处置方面,如调查发现举报属实,视情节轻重处以道歉、检查、降薪、停职、降级、解聘、开除等惩戒。这样的规则设置,无疑为教育部门提供了具体的解决路径,也将倒逼其在校园性骚扰事件上积极主动作为。

  当然,出台这样的工作机制,并不意味着校园性骚扰问题就能得到彻底解决。诚如专家所言,校园性骚扰往往隐蔽性强,而且取证困难。很多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身心还不成熟,遇到这样的问题很可能不知所措。尤其是当施害者是他们的老师时,受害者会觉得难以启齿,因此选择沉默。如何让未成年提高防范意识,在遇到侵害的时候能勇敢地站出来,这恐怕是目前尤其需要解决的。

  《意见》的工作机制虽不能堪称完美,但作为“全国首个”,仍有着看得见的意义。期待该工作机制能长出牙齿来,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上有所作为。(高亚洲)

[责任编辑:王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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