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唐伟
上个周末,北京市迎来首个清明祭扫高峰。记者从市清明节群众祭扫服务临时指挥部获悉,3月30日全市222处祭扫点共接待群众61.5万人,疏导机动车13.1万辆,同比去年分别增长5.49%、15.93%。
缅怀先人、慎终追远、展望未来,是清明祭扫先人的最重要形式,而祭扫时烧纸的传统习俗,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然而,漫天烟雾污染了环境,随处可见的明火也成为火灾高发的重要原因。
每年清明祭扫期间,防火形势都异常严峻,尽管火警等级不断升级,但由于防范难度过大,每年因扫墓不慎引发火灾造成山林焚毁的事件不断上演。2018年,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大洲镇一村民在扫墓过程中因使用明火不当引发了森林火灾,致使周边草木烧毁面积达1000多平米。因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该村民被公安部门批评教育,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几年前,重庆市沙坪坝区曾家镇陈家坡林区内,市民用打火机点燃纸钱时不慎引发山火,造成严重森林火灾,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已构成失火罪。鉴于被告人能够自首,并主动赔偿部分经济损失,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然而,目前各地文明祭扫的形势并不乐观。尽管每到清明之际,各级政府都发出文明祭扫的倡导书,相关的职能部门也加大了宣传和巡查力度,然而因不少祭扫者安全意识、法律意识相对淡薄,加之传统习俗的影响,以及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依然忽视火灾安全风险和行为后果,或不听劝阻或疏忽大意,依然在山林里烧纸。
近日,山西和北京接连发生两场森林火灾,在清明火灾高发的特殊期,需要以此为戒,进一步筑牢公共安全的防线。首先要让每个人守好安全第一道防线,以提升意识、文明祭祀、规范行为和协助管控作为基础。一方面要进一步通过法律宣传,结合案例宣讲,让公众心存后果敬畏并恪守法律底线;另一方面,应把移风易俗作为一项打基础,求长远的行动,改变传统的焚烧陋习,转变为用鲜花代替纸火,用电子网络、制作信件、点播歌曲、丝带寄思等别样的新式文明祭祀。
在此基础上,政府相关部门、民间组织和各级志愿者应研判并梳理出火灾高发易发地点,加大重点时间,重点地段的巡查巡逻,对不文明的焚烧行为果断进行干预。与此同时,还应遵循“火案必破”的基础原则,对犯因火罪而造成重大损失的火灾肇事者要依法惩处,对履行防控措施不力的责任人员,也应追究其应有的责任,以此倒逼公共责任的落实。
“思亲莫让烟尘扰,鲜花一束慰英灵”,隐患胜于明火,防范重于泰山。清明祭扫当以安全作为第一要务,这是所有人的共同责任。(唐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