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亚洲
据澎湃新闻网报道,截止到11月4日,北京、上海、天津、山东、内蒙古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发布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近半数省份的基准线与2018年相比有所下降,新疆和陕西是仅有的基准线、上线、下线均有所下降的省份,这也是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增大背景下地方政府做出的顺势调整。
工资之于民众的意义,决定了这条指导线的关注度。不过,仍有必要廓清两个可能被误解的概念: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前者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换句话说,这个指导线更多的是作为一种参考依据,重在指导。而最低工资标准,则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从其内涵来看,就有明显的“法定”元素,是作为一种强制标准存在,不遵守,便可能违法。
基于这两个概念的廓清,再去打量这张工资指导数据表,有必要形成的共识是:我们不能生硬地把其中的基准线、上线、下线对应于具体的工资标准调整;对各生产企业来说,这些指导线虽然不能作为标准,但仍可作为宏观经济背景下,基于人工成本控制和激励员工劳动积极性的工资调整依据。
诚如论者所言,这次各地发布的企业指导线,更像是对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的映射。与经济下行压力普遍增大的大形势相比,工资指导线的调整更值得关注的,是由此可能给民众生活带来的现实影响,以及针对这些影响,我们能做什么。
我们欣慰地看到,在发布工资指导线的同时,各地对工资调整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梳理来看,除了普遍强调提高一线职工工资水平外,还对减少收入水平差距、劳资双方建立工资协商程序提出了要求。
从这些“具体的要求”来看,各地对工资调整的相对公平和绝对公平,给予了极大地重视,这也是现代劳资关系应有的生态秩序。从某种意义上说,其实也是回应了人们对“不患寡而患不均”这一原始朴素的诉求,更是对普通人梦想的关照。
值得一提的是,面对经济下行压力,面对工资指导线的趋缓,每一个人,无论是企业主,还是员工,都不应该屈服于大环境的限制,而应该以“追梦人”的姿态,朝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迎难而上,共赴时艰,在来年交出一份漂亮的工资指导线成绩单。(高亚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