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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熊志
据媒体报道,3月9日,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公安局接到一起人员坠楼不幸身亡的警情。3月12日,灵石县公安局通报称,坠楼的死者李某某系自杀,死前曾遭受其夫郗某家暴。目前,郗某因涉嫌虐待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这是一起悲伤的新闻。死者生前的朋友圈写道,“总觉得家暴离自己很遥远,今天对我来说就是一场噩梦,恐惧、无助让我窒息,我的精神已经彻底崩溃”。很难想象,事发前一天还在正常安排工作,而且据说“与丈夫郗某相处还算和睦”的她,那天到底遭遇了怎样的暴力。
关于这起家暴风波,目前并没有太多细节,外界尚无法确认是否和疫情有直接关联,但疫情期间家庭暴力现象增加,却是不争的事实。比如媒体报道提到,湖北监利县派出所在2月份收到162起家庭暴力案件的报警,是去年同月47起举报的三倍。另外,有公益团队监测显示,湖北潜江地区今年1月份的家暴报警数量是85起,2月份为83起,是去年同期的两倍。
不只是疫情影响最重的湖北,其他地区同样面临着类似的问题。疫情期间,家暴发生概率上升,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人们的情绪压抑已久,很容易爆发;再比如,隔离导致夫妻相处的时间增加,家庭之外的缓冲地带因为封锁而变窄,更容易因为一些琐碎而冲突。
更重要的是,受疫情影响,社会的正常运转中断了,受害者遭遇家暴而发起求助,外力可能也无法及时地干预介入;同时,封锁措施让受害者的自我救济更加困难。比如之前媒体就报道了一起案例——疫情期间,前夫前妻被迫待在一起,受害者因为封城“无处可躲”。
女性和儿童,原本就是弱势群体,在中国的传统观念下,即便他们被暴力对待,也经常被当作家务事内部处理。外力的权益保障和救济不足,导致家庭暴力呈高发状态,女性权利得不到充足的保障。因此别说是疫情期间,在正常状况下,因为调查取证难、惩治震慑难、预防矫治难等种种原因,家庭暴力都往往得不到有效治理,一些受害女性只能忍气吞声。疫情到来之后,各种干预救济、矛盾缓冲机制的式微,进一步放大了危险。
这次自杀事件,再次敲响了家暴的警钟。眼下,家暴发生的可能在增加,像坠楼者李某某那样看起来和谐的家庭,同样可能在此期间触发不可调和的矛盾。全社会的精力虽然集中在防控上,但对家暴治理的重视程度和投入力度,不能出现任何降级。相反,考虑到各地的家暴案例在增加的事实,必须得有针对性的预防和干预举措。如,加强对家暴者的治罪力度;完善线上的反家暴救济平台、热线等等。
疫情之后离婚率会上升,这当然不是一个轻松的段子。在它背后,可能蕴含着一些正在发生的暴力事实。而且应注意的是,疫情对家庭矛盾的催化和放大,远远不止体现在夫妻之间的家暴问题上,还体现在对孩子的暴力上。对虐待现象上升的可能趋势,同样要提高警惕。
疫情是一场社会治理的大考,将有限的精力投入到防控工作中去,的确得分轻重缓急。但弱势群体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被忽视,成为社会的边缘人。遭到暴力对待的她们,艰难发出的求助声音,应该被及时地聆听到。(熊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