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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熊志
近日,一段“男子戴头盔看房”的视频在网上疯传,字幕显示:“为保护个人信息,戴着头盔去看房”。以“买房”搭配“头盔”“口罩”“面罩”“墨镜”等词在网上检索,类似的故事并不少见。而这些故事最后都不约而同地指向了“售楼处人脸识别系统”。
网上流传的“戴头盔看房”,是真是假还缺少定论,但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是,无论是从媒体报道还是网上网友的经历来看,人脸识别系统的确被有的开发商用于楼盘销售中,以此来识别自然访客,而如果是自然访客,那么就不能享受中介渠道的团购优惠。
卖房也采集人脸信息,这是当前人脸识别技术滥用的一个典型缩影。事实上,估计大家都有相关生活体验,从线上的APP使用,到线下出入小区,人脸识别已经无处不在了,技术也在不断升级。像这次报道就提到,一些机构为开发商开发的人脸识别系统,哪怕带着口罩都能准确识别出来。
于民众而言,在不断拓宽的使用边界,以及不断升级的技术下,个人的隐私无疑是处在裸奔状态,毫无安全性可言。而且,相较于普通的个人信息,比如电话、地址等,人脸生物信息是伴随终生且无法更改的,一旦遭遇泄露,将产生重大的风险隐患。
事实上为了保障隐私安全,《网络安全法》明确要求,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并且得经过被收集者同意。对照这一信息采集的标准,开发商属于典型的滥用人脸识别。
首先,看房者的人脸信息,跟开发商提供的服务明显无关,至少关联度很弱,收集的必要性存疑。再者,售楼处的人脸识别,通常没有经过用户的授权,那些看房者往往是在不知情的前提下被采集了人脸信息,这种侵犯知情权的行为,已经违背了《网络安全法》的要求。
其实相较于一些网络平台,开发商采集人脸信息,风险隐患可能更大。这不仅是因为看房者不知情,更是因为,这些开发商通常是委托第三方的公司,来管理人脸信息数据,最终这些隐私数据会流向哪里,存在多大的泄露风险,会不会被在黑市倒卖,完全是未知数。
信息泄露的背后,往往牵连着诈骗等陷阱。正因此,《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才会对信息的收集、存储和使用,采取严格的规定,避免过度或者未授权的信息采集,放大隐私泄露的风险。在这种前提下,对时下流行的人脸识别,同样得有更加严格的使用限制。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前几天,国内的“人脸识别第一案”正式宣判。因为强制要求年卡客户人脸识别入园,郭某将浙江杭州野生动物告上法庭。法院判决,野生动物采集人脸信息,超出了法律意义上的必要原则要求,故不具有正当性。这一案例,再次明确了人脸信息采集的边界。
但规范网络信息安全,不能全指望民众诉诸法律,消耗巨大的精力去维权。说到底,还得亮明法律红线,倒逼各类机构、平台谨守边界。比如像这些采取人脸识别的开发商,如果没有得到公开的授权,那么就应该坚决制止,并施以相应的惩戒措施。
总之,人脸识别技术的广泛运用,标志着技术的升级,它无疑是一种利好。但相应的行业监督规范也得及时跟上,避免滥用人脸识别造成更大的隐私威胁。(熊志)